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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嘲讽广告违法吗

2026-01-1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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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广告形式若含贬损、误导性内容,可能违反广告法及平台政策。

谷歌广告中的“嘲讽”行为是否违法?

在谷歌广告(Google Ads)运营中,所谓“嘲讽广告”通常指通过对比、讽刺或贬低竞品的方式突出自身产品优势。根据中国《广告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也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誉。因此,在面向中国市场或使用中文投放的跨境广告中,若采用直接点名竞品并加以负面评价的“嘲讽”手法,已构成法律风险。

从谷歌平台规则来看,Google Ads 政策明确禁止“误导性比较”和“贬损性内容”。据 Google 官方广告政策文档(2024年更新版)指出:“广告不得以不公平或误导方式将产品与竞争对手进行比较,也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描述他人品牌。” 实测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因“比较性误导”被拒审的广告占比达7.3%,其中中国卖家相关案例同比增长19%(来源:SEMrush《2023年Google Ads违规报告》)。合规做法是采用客观数据对比(如“充电速度提升40%”),而非主观贬损(如“某X品牌太慢”)。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法律尺度存在差异。例如在美国,FTC允许“truthful comparative advertising”(真实对比广告),只要数据可验证;但在欧盟和中国,则更严格限制任何可能引发市场混淆或商誉损害的表述。跨境卖家若通过谷歌广告投放至多国市场,需遵循“最严标准”原则。建议使用A/B测试工具预审文案,并借助Google Ads的“政策验证”功能提前排查违规风险。此外,第三方审核平台如AdEspresso统计显示,合规优化后的对比广告CTR平均提升22%,说明合法表达同样可实现营销效果。

常见问题解答

“嘲讽式对比广告”适合哪些类目和地区?

电子消费品、SaaS软件、家电等技术类目常采用性能对比,但仅限于美国、加拿大等允许事实性比较的市场。在中国、德国、日本等地,此类广告极易触发监管审查,不建议使用讽刺或拟人化贬低手法。

如何判断广告是否违反谷歌政策或当地法律?

第一步应查阅 Google Ads 广告政策中心中的《比较广告政策》,确认是否涉及“误导性声明”或“品牌贬损”。同时,参考目标市场的监管文件,如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避免使用“最”“唯一”“吊打”等极限词。

这类广告的审核失败率高吗?主要影响因素有哪些?

据2023年WordStream数据,含竞品名称的广告拒审率达18.7%,是非比较类广告的3倍以上。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是否点名竞品、是否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支撑、语言情绪是否偏激。添加测试数据截图和中立表述可显著提高过审率。

广告被拒后应如何排查和申诉

首先登录 Google Ads 账户查看“政策状态”详情页,定位具体违规条款。若因“贬低他人”被拒,应删除竞品名称或改为泛指(如“传统品牌”),并补充权威测试来源。修改后可通过系统内“请求审核”通道重新提交,平均处理时间为48小时。

与直接对比广告相比,合规替代方案有哪些?

推荐采用“优势聚焦法”:不提竞品,只强调自身特性,如“续航长达72小时”;或引用第三方评测结果,如“IDC认证传输速率行业第一”。据Mercury Data Lab研究,此类广告在保持转化率的同时,合规风险降低86%。

新手最容易忽略的盲点是什么?

许多卖家误以为英文广告不受中国法律约束,但实际上只要投放对象包含华人受众或使用中文文案,就需遵守《广告法》。另一个盲区是图片素材中的隐喻元素(如踩踏对手LOGO),虽未文字点名,仍会被判定为贬损。

合法合规表达优势,才能长效稳定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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