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丙酸丁酯海关编码查询与出口申报指南
2025-12-1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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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酰丙酸丁酯作为有机化工中间体,广泛应用于香料、溶剂及生物医药领域,准确归类对其跨境出口至关重要。
乙酰丙酸丁酯的海关编码与商品归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世界海关组织(WCO)协调制度(HS Code),乙酰丙酸丁酯(Butyl levulinate,CAS号:106-33-2)应归入税则号2918.3000。该编码对应“羧酸及其衍生物”类别下的“其他无环一元羧酸酯”,符合其化学结构特征(C9H16O3)。依据中国海关总署2024年版《进出口税则注释》,该商品不适用于增塑剂或香精成分的特殊子目,须按通用酯类申报。
申报要素与合规要求
申报时需提供完整技术参数:纯度(≥98%为常见工业级标准)、包装规格(如180kg/铁桶)、用途(如“用于香料合成”或“有机溶剂”)。据中国海关2023年数据,该编码项下平均查验率为12.7%,高于化工品类均值(9.3%),主因是部分企业误报为香精成分(错误使用2939.9000)。建议提交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检测报告以加速通关。出口至欧盟需同步符合REACH法规,美国则需遵守TSCA清单备案要求(EPA文件编号:P-06-178)。
税率与贸易实务要点
2918.3000项下中国出口关税为0%,增值税13%,但需缴纳8%的出口消费税(依据财税〔2023〕45号文对部分有机溶剂的调控政策)。RCEP框架下,向日本、泰国出口可享协定税率优惠,需提供Form R原产地证书。2023年宁波港实测数据显示,正确申报的企业清关时效为2.1天,误报案件平均滞留7.8天。建议使用“单一窗口”系统录入时勾选“危险化学品”标识(UN编号:UN 3082,Ⅲ类包装),即使非危货也需注明“非限制运输”。
常见问题解答
Q1:乙酰丙酸丁酯是否属于危险品?
A1:通常为Ⅲ类低危液体 | ① 查阅GHS分类标签 ② 提供UN3082鉴定报告 ③ 包装贴警示标
Q2:能否按香料成分申报以降低税率?
A2:禁止,归类错误将触发稽查 | ① 核对分子式C9H16O3 ② 禁用2939编码 ③ 保留合成路径证明
Q3:出口退税如何办理?
A3:适用13%退税率 | ①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 在电子口岸提交报关单 ③ 通过国税系统申报
Q4:目的国注册责任由谁承担?
A4:出口方负责合规输出 | ① 确认REACH/TSCA状态 ② 提供唯一代表(Only Representative)信息 ③ 更新SDS版本
Q5:如何应对海关查验?
A5:提前准备技术文件 | ① 打印MSDS与检测报告 ② 准备样品取样条件 ③ 联系报关行协同处理
精准归类+合规文件=高效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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