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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跨境物流政策

2026-03-2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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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中国跨境电商物流政策体系加速成型的关键年份,多项国家级监管规则与通关便利化措施集中落地,深刻影响中国卖家全球履约能力。

 

一、核心政策框架:三类新规协同发力

2020年,海关总署、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0年版)》(公告2020年第103号),明确新增63个税目商品,涵盖滑雪装备、家用洗地机等新兴品类;同步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8号)首次将“退货中心仓”模式纳入法定监管路径,允许退货商品在保税区内完成质检、分拣、再上架全流程。据海关总署2021年《跨境电商发展年度报告》,该模式使退货处理时效从平均14.2天压缩至5.3天,退货再销售率提升至68.7%。

二、通关效率升级:B2B出口试点全面铺开

2020年7月起,海关总署在10个直属关区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增设“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两类海关监管代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共验放B2B出口报关单132.6万票,货值达246.5亿元(数据来源:海关总署2021年1月统计快报)。深圳、杭州宁波等试点城市实现“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一键申报”,企业平均单票申报耗时由传统模式35分钟降至92秒。

三、物流基建配套:海外仓与多式联运双轨并进

商务部《关于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年12月)首次将海外仓建设纳入国家外贸基础设施支持范畴。当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对符合规定的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据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2020海外仓发展蓝皮书》,中国企业在海外自建/租赁仓数量达1800余个,同比增长37.2%,其中美国、德国、日本三国仓配网络覆盖率分别达82%、76%、69%;中欧班列全年开行12406列,同比增长50%,为高附加值小包提供稳定陆路通道。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2020年新设的“9710”“9810”代码如何申请?
A1:需完成跨境电商企业备案+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电子口岸IC卡申领。

  • 第一步: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成跨境电商企业资质备案;
  • 第二步:向所在地海关提交《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信息登记表》;
  • 第三步:申领电子口岸IC卡并开通“跨境电商出口”功能模块。

Q2:退货中心仓模式是否强制要求所有保税仓接入?
A2:属自愿申报、择优准入,非强制性要求。

  • 第一步:向主管海关提交《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设置申请书》;
  • 第二步:通过海关组织的软硬件及信息系统验收;
  • 第三步:签订《退货中心仓监管承诺书》后启用。

Q3:海外仓出口适用退税吗?需要哪些单证?
A3:适用出口退税,须提供出口报关单、海外仓委托协议及物流签收凭证。

  • 第一步:以“9810”代码申报出口并取得海关出口报关单;
  • 第二步:留存与海外仓运营方签订的仓储服务协议;
  • 第三步:获取境外物流商出具的货物签收确认单(含SKU、数量、签收时间)。

Q4:2020年新增的63个进口商品类目能否直接上架销售?
A4:需同步满足正面清单准入、商品备案、入境检验检疫三重条件。

  • 第一步:核查商品是否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0版)》内;
  • 第二步:完成进口商备案及商品信息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系统”备案;
  • 第三步:按《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办理相应资质。

Q5:中欧班列发运跨境小包是否享受优先通关?
A5:已纳入“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优先转关。

  • 第一步:在“单一窗口”申报时勾选“中欧班列专列”标识;
  • 第二步:提供班列运营平台出具的运输订舱单及箱单;
  • 第三步:使用“铁路快通”模式可实现境内段全程无纸化通关。

2020年跨境物流政策构建了高效、合规、可扩展的制度底座,为中国卖家全球化履约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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