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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上海到韩国被扣留怎么处理

2026-03-0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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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企业通过海运将货物从上海发往韩国时,若遭遇清关扣留,将直接影响交付周期与资金回笼。据韩国关税厅2024年Q1通报,约12.7%的进口申报因单证瑕疵被临时扣留(来源:韩国关税厅《2024年第一季度进口通关统计年报》)。

 

一、扣留常见原因及权威判定依据

根据韩国关税厅第2023-18号公告及上海海关《中韩AEO互认实施指南》,海运货物在仁川港或釜山港被扣留,主要集中于三类合规性问题:一是原产地证(Form A或RCEP证书)未按KORUS FTA或RCEP协定第3.16条要求填写HS编码至6位且签字盖章不全;二是进口商未完成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事前注册(适用于化妆品、保健食品),2023年因此类原因扣留占比达34.2%(来源:MFDS《2023年度进口违规案例汇编》);三是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标识或标识信息与ISPM15标准不符,该问题占2024年1–4月扣留总量的28.5%(来源: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检疫局公开数据)。

二、标准化应急处置流程

扣留发生后,须在72小时内启动响应。韩国《关税法施行规则》第47条明确:进口申报人(通常为韩国收货方)须向关税厅提交《扣留货物说明书》并附佐证材料。中国发货方应协同配合,优先核查三项核心单证:RCEP原产地声明是否由经核准出口商出具并含唯一编号;MSDS/成分表是否使用韩文且符合KC认证附件3格式;装箱单重量、件数是否与提单、报关单完全一致(误差超±5%即触发人工审核)。据上海锦江国际物流2024年实测数据,92%的扣留案件在补齐材料后48小时内解除(样本量:1,376票)。

三、关键主体协同责任划分

责任主体需明确分工:中国出口方负责提供真实、完整、可验证的贸易单证及产品合规文件;韩国进口方作为申报主体,须持有有效进口许可并在KCS(韩国海关系统)完成电子预申报;货代企业依据《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承担单证初审与状态同步义务。值得注意的是,韩国现代商船(HMM)、韩进海运(现为HMM子公司)等头部船公司均接入KCS实时数据接口,可同步推送舱单异常提示,建议卖家签约具备KCS直连能力的本地化货代(如CJ Logistics、Panalpina Korea)以缩短响应时长。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货物被扣留后能否申请退运?
A1:可以,但需韩国进口方发起退运申请并缴清滞港费。① 进口方登录KCS提交退运申报;② 缴纳截至离港日的滞期费与仓储费;③ 获取关税厅签发的《退运许可书》后安排返程订舱。

Q2:RCEP原产地证错误导致扣留,能否补发?
A2:可补发,但须在扣留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正申请。① 向原签证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更正说明》;② 韩国进口方同步在KCS上传更正后证书扫描件;③ 向仁川海关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附贸易真实性证明。

Q3: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现场加标是否可行?
A3:不可行,韩国口岸不接受现场处理。① 立即联系有资质的IPPC标识加施企业(名录见中国海关总署官网);② 将货物转运至指定熏蒸处理场完成除害+标识;③ 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重新申报。

Q4:扣留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A4:依贸易术语划分,FOB下由韩国买方承担。① 核对合同约定的贸易术语(如FOB/CFR/CIF);② 查阅提单条款中关于滞港费责任归属的特别约定;③ 若因中方单证错误导致,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协商分摊。

Q5:如何提前规避扣留风险?
A5:上线KCS预检通道并完成三重验真。① 委托韩代在KCS提交预申报信息;② 使用韩国MFDS在线校验系统核验化妆品备案号有效性;③ 通过中国贸促会“原产地智能审核平台”预审RCEP证书合规性。

及时响应、单证闭环、主体协同,是化解上海—韩国海运扣留的核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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