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细化区内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要求及推进程序,促进光伏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4〕10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分布式项目业主不得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鼓励“自发自用,余量上网”、供电企业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通知》的要点如下:
一
适用范围
重庆市涪陵区全区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包括:
2.工商业企业利用自有合法空间资源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3.投资主体租赁工商业企业合法空间或自然人产权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
建设要求
1.规划选址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严禁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合,在楼顶和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法违章建筑等。
三
项目推进程序
1.项目备案管理:个人利用自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办理个人项目备案;租赁他人产权屋顶或工商业企业自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工商业企业身份申请办理工商企业项目备案。
四
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用户、企业按照要求规范屋顶光伏建设。电力公司进一步优化并网接入、电费结算等服务流程,有序推进户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 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http://www.fl.gov.cn/bm/fzggw/zwgk_45790/fdzdgknr_45792/lzyj_45793/qtgw_45795/202404/t20240422_13148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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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中国内地资本市场, 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 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
特色行业类别:健康与生命科学, 能源与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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