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观专利:先销售后申请的可行性与风险
尽管专利申请通常遵循“先申请、后公开”的原则,但美国对外观设计专利设有宽限期制度,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允许在产品公开或销售后补交申请。
根据美国专利法规定,若符合以下条件,即使外观设计已公开或销售,仍有可能获得授权:
- 提交申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一年内首次公开(包括销售);
- 公开行为源自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自身;
- 若在申请前一年内存在多方公开,发明人的公开时间必须早于他人。
先上市后申请的风险分析
1. 审查周期延长与成本上升
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会检索现有设计。若发现申请人已提前公开产品,将发出审查意见,要求其证明属于合法的首次公开且未超一年期限。此过程可能导致审查周期延长至少3个月,影响维权时效。同时,答复审查意见或主动披露公开事实均需律师协助,增加法律服务费用,整体申请成本高于常规情况。
2. 面临被抢注及反向侵权投诉风险
一旦产品上市并形成销量,易引发跟卖或仿制。竞争对手可对相似设计稍作修改后抢先注册外观专利,并反过来指控原创卖家侵权。在此情形下,若原创方未及时取得专利权,将缺乏有效法律依据进行抗辩和自保,市场权益难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