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保金的征收条件
在日常咨询中,我们遇到的最多的关于残保金的误解、偏见就是这个疑问:我们单位没有录用残疾人,怎么还需要缴纳残保金呢?
其实恰恰相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它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二、征收对象
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申报征收期
1、按年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2、按季申报缴纳的,每季申报缴纳额为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在季末终了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注:对按年一次性缴纳保障金资金压力较大的用人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保障金按季申报缴纳申请。
三、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应缴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残保金申报操作


打开残保金申报表,点击增加一行,只需填写“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其他均为自动计算项,尤其第5列“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可手工填报,为当地残联部门推送至税务数据,系统会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税额,若计算上存在减免的,系统会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和本期减免费额。
国家明确!
这些企业不用交残保金



划重点!残保金新政的4大变化!
1、实行分档征收
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
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4、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
残保金减负新规
多地已出台正式文件了!
好消息来了,为支持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残保金实行了减负落地政策,比如山东的这条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0年(含)起3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我省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分档减免残保金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0年(含)起3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各用人单位残保金应缴费额计算办法,严格按照鲁财税〔2020〕1号文件执行。
特别提醒
最后,特别提醒:
1、即使符合减免条件,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申报(当地不需要申报的除外)。
2、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按期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台、税务大讲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