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案例:漏填了不动产的地址98.11万元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一家公司在一次税局稽查该企业时,被指出存在大量取得的专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
其中提到2017年度的房租990万元,取得是一般计税增值税率11%的专票,由于出租方会计开票时候太大意,在发票备注栏漏填了不动产的地址,从而导致他公司98.11万元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1.无论是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都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2.纳税人无论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未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的发票,都属于不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4.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存在不得抵扣增值税的风险、同时也有不得税前扣除的涉税风险。
在实务中咱们会计总会因为各种发票问题,不停踩坑。今天小编就其中一种情况——“进项票不够了”教大家如何更好处理!

“为什么会缺进项票”一般有四种原因,看看你是哪一种
企业在采购时经常会遇到【如果不开票可以优惠】的情况。于是很多老板就觉得能省一分是一分,甚至还有不少荒唐的老板认为偷摸的转私账,就不会知道,就可以不交税了!
但是!不开票虽然价格虽低,但后果是缺进项票没法抵扣!而且,还会导致利润虚高,反而会缴纳更多的税!甚至还有可能会被大数据监察到,分分钟被请去喝茶!
什么企业会出现进项票不够呢?一般有四种原因:
1、不主动索取发票——很多老板在企业经营运营的过程中,没有发票管理意识,不主动索取发票。
2、逃税、偷税——有些上游供应商为了不缴税,或者少缴税,在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收了相应的款项后,不给企业开对应足额的发票,以此来达到少缴税不缴税的目的。
3、忽视供应商的性质——很多老板急于成交,却忽视了供应商的性质,比如废旧物资行业、建筑行业、砂石行业等行业,由于其上游供应商多为散户,导致进项发票难以取得。
4、业务流程不健全——如果公司业务流程管理不健全,由于进项票来源比较广泛,再加上企业的业务流程不规范或是有欠缺,那就很难找到是哪个环节导致的缺进项票。
可以先销后补吗?
当公司进项不够时,可以先开销项票后面再补进项吗?
很遗憾,不能。没有进项票,开出去的销项票就要全额交税了,按税法规定,进项需要认证,认证时间是不能往前改的(改不了),以后进来的进项票只是抵以后的税了。

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计算抵扣呢?
(一)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那么,企业如果取得异常凭证,要怎么处理呢?
取得异常凭证后,纳税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一种情形是,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此时,纳税人相应进项税额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第二种情形是,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这种情况下,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应根据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对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已退税款,进行追回。若纳税人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免)税,其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第三种情形是,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这种情况下,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相应的消费税税款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