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4年10月1日起,通用类货物采购将正式推行公务采购卡结算,以解决商场供货采购付款慢、现有公务卡额度较低等问题。这是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推行公务采购卡结算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信息。
由于首次使用公务采购卡,《通知》明确了公务采购卡性质、开卡程序、使用范围、使用流程、公务采购卡结算的相关要求以及对公务采购卡的监管等内容。
例如,《通知》指出,现阶段,公务采购卡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指定渠道的通用类货物采购结算,政府采购指定渠道包括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8家供货商场以及政府采购确定的电商平台。
在实体商场采购和电商平台采购的项目,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但属于一般预算经费,没有采购计划的项目以及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属于政府采购指标,已编制采购计划,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且采购单位的结算周期在30天以上的项目,这三种情况优先使用公务采购卡结算,实现政府采购即时支付,如果采取对公转账,结算周期则须在45天以内。(本报记者 王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