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修订的《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从完善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管理、硬化预算支出约束等方面对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作出了具体安排。这对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有何重大意义?且看小编为您一一梳理。 |
1.为深化政采改革指明方向
政府的预算支出,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不仅关系到纳税人的钱是否花在刀刃上,也关系到政府的自身形象,是政府履行职能的大事。
修订《预算法》的核心宗旨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与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预算管理、预算公开和预算监督制度,建立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责权一致、监管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
修订《预算法》不仅对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具有重大意义,也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2.明确政采预算编制原则
新《预算法》两处提到"勤俭节约",第十二条规定"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这可视作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新《预算法》还将"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明确写入法律,是对党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动廉洁政府建设要求的具体贯彻。政府采购相关各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坚决抵制"天价采购"和"豪华采购"。
3.提出政采预算编制要求
根据新《预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其中,支出分类科目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上述规定可以作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主要参照。有支出标准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标准尚未明确的,则应贯彻新《预算法》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
另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通常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部门预算编制主要依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采购预算如果能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建立对应关系,会更有利于预算执行。
新《预算法》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收支分类科目中,每一笔资金究竟用在哪里?用于政府采购的,都采购了哪些货物、工程和服务?如果能建立起对应关系,"钱都去在哪儿了"就会一目了然。
4.有利于扩大政采范围和规模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实现全口径预算后,范围更广的一些关系宏观政策导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项目,也要统一纳入预算支出范围。在增强预算支出计划性的基础上,可以将这些新增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上运作,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性作用,更好地调控经济运行,履行好国家治理职能。
另外,适应建立全口径预算的改革方向,还应该把使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采购行为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也必将影响政府开支水平,进而影响政府采购资金规模。
5.有利于政采预算全面公开
透明预算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的法定原则。新《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明确"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实践中,一是要体现"及时、规范、完整"的要求,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和细化规定,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内容、主体、时限等要求;二是要体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强制性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情况、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等,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三是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借助社会力量监督,倒逼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绩效。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政府采购向社会公开需要解决好"由谁公开、公开什么、什么时间公开"的问题。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同主体公开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政府公开采购预算,部门公开采购项目,单位公开采购程序。这几项内容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采购流程,通过公共媒体发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6.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新《预算法》提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这是预算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核心是要建立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调整的机制。实际操作中,跨年度预算也要考虑政府采购预算的同步跟进,并兼顾项目整体实施和预算支出安排的协调关系。从项目整体性和规模效益上考虑,一个项目应该统一招标,预算应该根据进度分年度安排。
现在不少大型政府采购项目都是跨年度的,甚至要跨几个年度。以前的政府采购预算通常按照一个年度来编制执行,预算支出缺乏均衡性。如果编制跨年度预算,可以在年度之间进行总体调剂,既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能使项目执行周期和预算更好地进行衔接。
7.点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措施
根据新《预算法》的精神,从政府采购工作的角度讲,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主要有五项措施。
具体来说: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科学完整;二是合理把握政府采购的集中度,处理好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关系;三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防止因标准过低影响采购时效和预算执行进度;四是按照项目的需求特点和效率要求,科学合理地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五是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和电子化采购。
8.集采机构大有可为
集中采购机构处于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线,较为熟悉相关法律制度、采购业务实务操作和服务对象需求情况,必须主动协同财政和相关部门加强预算源头管控。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和批复要求,依法加强集中采购业务受理规范管控,建立集中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审核制度,坚持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加强预算单位集中采购项目需求规范管控,建立完善相应的集中采购需求规范管控程序和标准,对有特殊采购需求的集中采购项目,协调相关方加强科学论证。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功能要求,加强集中采购项目落实政策功能规范管控,确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集中采购项目中充分体现。四是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专业服务职能作用,建立集中采购业务培训制度,为预算单位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供稿/张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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