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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各地新一年度集采目录及标准都有哪些变化?(河北 · 天津)

分析 | 各地新一年度集采目录及标准都有哪些变化?(河北 · 天津) 政府采购信息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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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有效衔接,对《条例》中明确的集中采购目录可以省市县分级


  “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有效衔接,对《条例》中明确的集中采购目录可以省市县分级、服务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的服务、应当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等新内容,在调整后的集中采购目录中都有所体现……”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建明如是说。


  近日,河北省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与该省2013年印发的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相比,调整后的新目录不仅结合该省采购实践,增减合并个别品目,还结合本省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对采购限额标准进行了上调。


结合采购实践
增减合并个别品目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通过对比发现,河北省调整后的集中采购目录与2013年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相比,新增服务器、不间断电源(UPS)、空气净化设备、农林牧渔产品、海水养殖产品种苗、淡水养殖产品种苗6个品目。删减了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木质柜类、金属质柜类、架类、厨卫用具、组合家具、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其他电力系统安装、金融服务14个品目;此外,将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专用车辆、工程作业车辆、校车、消防车、警车、通讯指挥车、医疗车、殡仪车、运钞专用车、清洁卫生车辆、冷藏车、其他专用汽车13个品目划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除了以上13个调整过来的品目外,还新增其他货物、其他建筑工程、其他服务、证券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专业技能培训服务6个品目。


  针对该省集采目录品目的大幅调整,记者就此采访了吴建明。他表示,调整后的目录主要参考了有关市县意见,并结合采购实践。“例如,沧州市采购办提出的渔业养殖产品种苗在当地采购量较大,应当实施集中采购,我们采纳了意见,增加相应的品目;当前使用的目录中,办公家具的品目分类有些琐碎,我们进行了合并,对一些很少使用的品目进行了删除。此外,考虑到采购实践中,采购人对专业车辆的采购需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不同于通用类车辆的采购,我们将其调整到了部门集中项目。”


降低批量集采限额标准
发挥规模效应


  记者注意到,河北2013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采购达到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实施政府采购”,而调整后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实施政府采购”,对批量采购限额标准进行了下调。对此,吴建明称,作此调整是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发挥规模效应,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


制定“三级”限额标准
减少审批环节


  河北2013年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单量或者批量采购100万元及以上的”,调整后的表述是“省级120万元;市级 100万元;县级80万元以上的”,公开限额标准更加精细化。


  据吴建明介绍,为缩短小额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周期,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同时考虑到省、市、县三级经济规模不同的实际情况,该省制定了三级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使目录更具实用性和针对性。


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不做基础性改变


  据了解,河北省上次印发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是2013年,而此次调整后有效期是5年,那么,河北到底是多长时间进行一次调整,管理思路又是什么呢?


  “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调整期限,我们思路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通常不做大的变化,遇到特殊情况,如有新的政策变化,略作调整,不作基础性改变。按照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规定,目录发布期为五年。”吴建明对此表示。



  天津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比2015年减少29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限额标准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近日,天津市印发了《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不仅优化了集中采购目录品目,对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也进行了调整。


非普遍使用品目被“踢”
仪器仪表等实行部门集采


  政府采购信息报/ 网记者对比后发现,天津市2016年集中采购目录,删除了以往集中采购目录中部分采购需求差异性较大、非普遍使用的品目。如: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评估服务、航空机票代理服务及课题调研等品目及部分品目下的子类品目共32个。


  同时,天津还在2016年集中采购目录中,将原本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仪器仪表、电子和通讯测量仪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海洋仪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文艺设备、体育设备、陈列品图书等教学专用类的8个品目,委托天津市教委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另外,天津市2016年集中采购目录还新增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镇流器、消防设备、会议服务等11个体现信息技术发展及国家方针政策导向的子类品目。


采购限额标准提高
具体细化到单个品目


  天津市2015年集中采购目录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确定为:“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而2016年将其提高到20万元,并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分散采购。同时,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也由此前的货物、服务类100万元调整为市级200万元,区县级100万元。


  通过对比记者还发现,天津市2016年集采目录特别备注了部分品目的最低预算标准,明确清洁卫生车辆、电梯、制冷空调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消防设备、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17个品目的预算金额须在20万元以上。


  此外,天津市2016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还明确: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自行采购。同时还规定,台式计算机、打印设备、镇流器、便器、水嘴、会议服务等22个品目可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转发需征得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同意,并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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