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培训班(11月4日-6日)
万老师:13681486927;吕老师:15010767010
长沙研修班(11月22日-24日)
柏老师:18501929366;袁老师:15010306725
海口研修班(11月29日-12月1日)
崔老师:13718990636;吕老师:15010767010
正文共1897字 预计阅读时间7—9分钟
近年来,政府采购活动日益规范成为我国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重要体现。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但38号文下发后,有不少采购当事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反映,38号文的确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但是有些规定有点吃不准。对此,《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针对相关问题采访了业界专家。
新成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不能受限
辩证看待
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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