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开封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印发的《关于提升开封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六大举措17项具体措施,推动全市政府采购流程再优化、服务再提升、效率再提高。
信息化支撑
促进采购流程更规范
据开封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一是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电子化运行机制;二是使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一方面简化优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另一方面加强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
提高透明度
加快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
在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2020年12月底前各县(区)采购人全部开展采购意向公开;推行信息公开电子化监测机制。
《通知》还明确要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和资金支付管理,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例如,要求将合同签订期限由法定30日内压缩至7日内,合同备案由法定7个工作内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由法定2个工作内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要求供应商履约完毕,采购人接到供应商提出的书面验收申请后,除不可抗力外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否则视同验收合格;要求采取政府采购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可以给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以上的预付款支持等。
为企业减负
鼓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在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降低企业成本方面,《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落实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按要求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预留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好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进一步实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0”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已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0”费用,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鼓励由采购单位支付等。
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方面,《通知》强调要持续清理影响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典型案例依法予以集中曝光;避免出台的政策措施中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