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预防和打击利用电子投标方式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相关部门联合起草了《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一是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二是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机器码信息异常一致的,三是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和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机器码中任意两个信息异常一致的;四是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经查重分析,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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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部门: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
征集状态:进行中
开始时间:2024-03-13
结束时间:2024-03-25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预防和打击利用电子投标方式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我委会同省相关部门联合起草了《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您可在2024年3月25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1.通过官网反馈。登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fgw.guizhou.gov.cn),在意见征集栏反馈。
2.通过邮箱反馈。邮箱:gzfgwfg@163.com。
3.通过信函反馈。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3号楼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祖华,0851-85296908。
附件:1.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
2.《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