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由于资金需求的数量少、期限短、次数又频繁,与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并且,在评估风险中,由于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运作不规范、公信力不高等因素,也限制了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出台《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政府采购制度中引入融资试点措施,切实保障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平等权和优先权,将政府采购扶植中小企业落到了实处。
该通知首次在政府采购制度中引入了中小企业融资试点措施:中标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根据自身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中标供应商发放贷款。”这一举措,旨在解决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其流程很简单,采购人将中标合同交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然后,供应商凭合同和备案资料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待银行对企业关键信息审核无误后,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发放贷款。从申请时点起,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同时,按照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进度,合理确定贷款还款计划,避免在时间上脱节而造成企业不必要的转贷,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专为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开辟的绿色通道。(王冰梦/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