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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至6月的培训安排如下:
5月11日-14日 武汉
培训内容
1、87号令解读(以87号令为主,穿插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讲解);
2、94号令解读及质疑投诉案例解析;
3、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
4、如何编制招标文件
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6、如何用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5月15日-17日 大连
培训内容
1、如何编制采购文件【1天】
2、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要点讲解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解读【0.5天】
3、87号令【0.5天】
4、94号令解读【1.5小时】
5、大连地区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经考试通过后将获得培训合格证
5月18日-20日 桂林
培训内容
1、采购代理机构的55项法律责任【0.5天】
2、94号令、财库[2018]2号文理解与适用【0.5天】
3、如何科学编制采购文件【1天】
4、87号令理解与适用【0.5天】
6月30日-7月1日 长春
培训内容
1、采购人55项法律责任;
2、如何科学处理质疑投诉;
3、如何编制采购文件。
如需报名,统一联系电话:010-88589106
近年来,政府采购法规、招标投标法规密集出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3处修改,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对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进行了重点规定,要求代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8〕28号)中明确,从5月1日起,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登记信息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代理机构从名录中暂时移出并暂停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待其登记信息符合要求后予以恢复。
作为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刊13年来,已成功举办40多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受监管部门、采购人和供应商委托,还多次举办政府采购专场培训。截至目前,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已成功培训从业人员3万余人次,获得了业界广泛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