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近日,上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本市聘期将届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开展续聘工作的通知》,对聘期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开展续聘工作,2025年11月16日24时,续聘申请通道将关闭。
续聘申请条件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满6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项目评审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且能够独立使用计算机完成评审工作;聘期内按规定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培训,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聘期内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正常应答并参加评审活动;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与本人有利害关系在评审工作中需要回避的信息等;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列举的应予以解聘的情形。
名单如下: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加小编微信
13521445720 13717632620
热门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