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江西省新余市的一名女公交车司机李女士,就被一名男乘客打了,而且还伤得不轻。
↓↓↓来看看当时的视频↓↓↓

在医院治疗的公交司机李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1号中午,当时她从后视镜看到没乘客下了,就把门一关,关了以后看到又有乘客下,就马上打开了门,然后有一个乘客就没有下车,一直在说为什么关门,是不是故意不让下车。
通过当时车内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后车门确实开关了两次,车辆还未重新启动,而就在这个时候,一名男乘客朝李女士冲了上来。

新余市公交公司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男子很气愤地从后面冲过来,一脚踹向投币箱,对驾驶员扇了一个耳光,驾驶员做出推让的举动,乘客更加情绪激动。
见此情况,车上的其他几名乘客都在进行劝阻尝试拉开该男子,但男子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

几分钟后,其他乘客好不容易才将男子拉开,李女士随即就拿出手机准备报警,之后男子很快就离开了。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近日,在江苏省镇江市区一辆行驶中的公交车上,一名女子因为一点小事竟然大闹公交车。记者11月2日从镇江新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该女子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新区警方刑拘。

据警方介绍,10 月 14 日下午 5 时左右,女子朱某在镇江新区丁卯义乌商品城公交站上了公交车,她希望公交车司机(女)帮助她将一摞东西带到姚桥镇给自己的家人,被司机拒绝了。朱某随即在公交车上向其他乘客求助,最终一位张大爷答应帮助她将东西带到车站,此时公交车已停靠好几分钟,后面陆续有公交车按喇叭催促该车离开,司机随即发动公交车。
朱某见状认为司机故意为难自己,突然跑向前踢车门,甚至与司机抢方向盘,坐到司机身上进行拉扯。司机为安全起见只能停车报警。

朱某这一系列行为引发了整车乘客强烈不满。“我原本还好心帮她带东西,没想到这么不讲道理。”答应朱某带东西的张大爷看不惯朱某的行为,将东西扔回给了朱某。
面对乘客们的指责,朱某没有半丝悔意。后来新区警方到达现场,现场乘客纷纷要求作证希望给朱某以惩罚。
警方表示,事后,朱某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刑拘,“最终朱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因靠站停车问题,湖南长沙县一男子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谩骂并拉扯司机衣服,致使公交车与道路右侧电线杆相撞,造成数名乘客受伤。
最终,该男子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两年。
10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上述(2018)湘0121刑初749号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湖南长沙县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13日下午1点半左右,被告人刘某林在其居住的长沙县楚天世纪城小区门口公交站上车,乘坐长沙县畅通巴士有限公司102路公交车,驾驶员为龚某。当日下午2点多,当该公交车行驶至长沙县路口时,刘某林和司机龚某因靠站停车发生争吵。
随后,在公交车等红绿灯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林多次言语谩骂和拉扯司机龚某衣服。公交车起步后,被告人刘某林站立在司机龚某右侧,再次对司机龚某进行谩骂,并猛拉龚某右肩膀衣服数下,致使龚某身体右倾,连同车辆方向盘往右转动,最终导致公交车撞向道路右侧电线杆,造成公交车乘客杨某等人员受伤。
法院查明,该事故造成公交车、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汽车、电线杆等共计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财物受损。
长沙县法院认为,刘某林无视公交车乘客及道路上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拉扯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衣服,导致公交车方向失衡造成人员受伤以及财产损失的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说明其对公交车内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危害结果在主观上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
2018年9月7日,刘某林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声明:本文综合自杭州交通91.8、都市现场(jxtvdsxc)、
澎湃新闻、现代快报+、ZAKER南京,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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