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香港 #BoC Pay #電子優惠券

「簽賬得FUN」獎賞計劃 (下稱「本計劃」)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1.本計劃包括但不限於「積分抵銷簽賬」兌換計劃、「商戶電子禮券」兌換計劃(統稱「禮品」)。除特別註明外,本計劃適用於印有中銀標誌並由香港發行的中銀信用卡 (下稱「合資格信用卡」)、智能賬戶及支付賬戶(下稱「合資格銀行賬戶」),惟不適用於由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Chill Card、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中銀香港航空Visa卡、中銀長城國際卡、美金卡、中銀採購卡、私人客戶卡,或已參與「積分自動兌換現金回贈」計劃之客戶。
2.除特別註明外,客戶透過名下合資格信用卡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所獲取之積分(統稱「合資格賬戶積分」)均可合併使用。
3.除特別註明外,如客戶於兌換禮品時所選定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或銀行賬戶積分不足,系統將自動於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或銀行賬戶內扣除餘下所需積分,而該賬戶狀況必須正常、有效及/或信用狀況良好。如賬戶已取消 (不論是否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中銀香港」)/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作出之決定),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取消其兌換禮品的權利。
4.除特別註明外,可兌換禮品的合資格信用卡積分以最近期月結單上的累積信用卡賬戶積分為準;而可兌換禮品的合資格銀行賬戶積分以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下稱「BoC Pay」)内的累積銀行賬戶積分為準。
5.所有積分均不可兌換現金,亦不可轉讓。
6.以合資格賬戶積分兌換禮品的交易一經批核,將不接受更改、退回或取消。而用作兌換禮品之賬戶積分亦將不獲退回。已兌換之禮品均不能轉讓、退回、更換其他禮品/禮券、折換現金或退款。禮品的使用條款須受供應商的相關條款所約束。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並非禮品的供應商。客戶如對禮品有任何查詢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並不會對供應商提供的禮品或其服務作出任何保證,或對於使用其禮品或服務時所構成的後果負責。
已取消或過期之合資格信用卡及/或已取消之合資格銀行賬戶,其所有賬戶積分將自動註銷,不可用以兌換任何禮品。
7.除特別註明外,客戶名下之合資格信用卡積分均可按客戶持卡年期於不同兌換計劃內享有不同的折扣優惠 (下稱「持卡年期優惠」)。持卡年期優惠以客戶名下開戶年期最長及信用狀態良好的信用卡計算(已取消信用卡除外),中銀商務卡的持卡年期優惠則以每張卡的開立日作準,而非公司賬戶開立日。如客戶同時持有合資格信用卡及合資格銀行賬戶,該客戶可享的持卡年期優惠將按其所持的信用卡年期計算;如客戶持有合資格銀行賬戶但並未持有合資格信用卡,該客戶則未能獲享持卡年期優惠。
8.持卡年期優惠只適用於「商戶電子禮券」兌換計劃、「積分抵銷簽賬」兌換計劃及卡公司不時對外公布之指定計劃等;惟不適用於中銀恒地會Visa卡。詳情如下:
註: 客戶持卡年期已滿10年但未滿11年,可以基本兌換率兌換商戶電子禮券或抵銷簽賬;客戶持卡年期滿11年,可以8折兌換率兌換商戶電子禮券或抵銷簽賬。
10.合資格信用卡客戶每次使用合資格信用卡(包括透過BoC Pay及其他手機支付並綁定中銀信用卡)作下列合資格交易:
(i) 零售簽賬#
(ii) 『現金存戶』
(iii) 網上繳費 (只適用於中銀Visa Infinite卡、中銀銀聯雙幣鑽石卡、中銀World萬事達卡、中銀Visa Signature卡、中銀白金卡、中銀鈦金卡或中銀商務卡辦理網上繳費#。)
(iv) 「繳費易」服務#
(v)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
如滿HK$1或以中銀雙幣信用卡簽賬滿RMB¥1均可獲得1信用卡積分(不包括年費、所有手續費、現金透支、結餘轉戶及現金分期)。本計劃不適用於卡公司不時公布的指定交易類別及以中銀雙幣信用卡於內地進行的物業、汽車、燃油、機票、醫院費用、學費、批發及超市購物相關的交易。卡公司保留隨時更改上述交易商戶類別的權利。如「合資格交易」未誌賬或已被誌賬但隨後全部或部份取消、退款或退回(包括購物退稅),有關交易將不獲任何信用卡積分。
#合資格信用卡積分不適用於繳付「稅務局」、「銀行或信用卡服務」、「證券公司」、「信貸財務」等商戶類別的賬單及「償還保單貸款」的賬單類別,而有關繳付其他商戶類別的賬單,每位合資格信用卡主卡客戶及其附屬卡賬戶進行的網上/「繳費易」繳費、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交易、透過流動裝置/應用程式/電子轉賬平台進行個人對個人(P2P)的現金轉賬、超市、便利店、食品雜貨店、各類食品店、專門食品零售店及政府部門之信用卡簽賬交易類別,每月結單可獲享之合資格信用卡積分上限為10,000分。有關之交易類別,將根據Visa/ MasterCard/ 中國銀聯不時界定之商戶分類或由卡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11.合資格信用卡客戶憑中銀雙幣信用卡參與本計劃須以港幣賬戶號碼登記或兌換禮品。
12.除特別註明外,中銀Visa Infinite卡及中銀銀聯雙幣鑽石卡積分累積期最長為3年,中銀World萬事達卡、中銀Visa Signature卡及中銀白金卡積分累積期最長為2年,而其他卡種的積分累積期最長為1年。同一公司賬戶下的中銀商務卡積分不可合併使用。主卡與附屬卡的積分合計於主卡賬戶。合資格信用卡客戶名下之任何中銀信用卡主卡積分可合併使用(「中銀Chill Card」、「中銀恒地會Visa卡」、「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及「中銀香港航空Visa卡」除外)。此計劃只適用於主卡持卡人。卡公司如認為客戶有違反信用卡持卡人合約/信用卡合約 (「持卡人合約」)、有欠款逾期未清或有不良記錄,該客戶將不可以兌換任何禮品,而信用卡積分亦可能被取消。
13.除特別註明外,一般情況下每次交易所賺取之積分於誌賬後3日內反映,惟合資格信用卡賬戶於積分到期前一個結單週期內所賺取的積分,將於下一個積分有效期內反映。例子: 如信用卡賬戶積分的到期日為2020年12月31日,此信用卡賬戶於2020年12月1至31日誌入的積分的到期日為2021年12月31日(假設此信用卡賬戶的積分有效期為1年)。
14.合資格銀行賬戶之客戶每次透過BoC Pay二維碼支付並綁定作以下合資格交易:
(i) 商戶簽賬
(ii) 繳費
如滿HK$1可得1銀行賬戶積分。如「合資格交易」未誌賬或已被誌賬但隨後全部或部份取消、退款或退回,有關交易將不獲積分。
15.除特別註明外,合資格銀行賬戶積分累積期最長為1年,每位合資格銀行賬戶客戶憑商戶簽賬及/或繳費交易,每月可獲享之合資格銀行賬戶積分之上限為10,000分。有關之交易類別,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界定之商戶或繳費分類全權酌情決定。
16.如合資格銀行賬戶之客戶從支付賬戶升級至智能賬戶,原本的積分會保留及轉移到新開立的智能賬戶内。
17.合資格銀行賬戶積分可以透過但不限於BoC Pay或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查閱。每次交易所賺取之積分或未能即時反映,實際積分交易紀錄及最新積分結餘以中銀香港記錄為準。
18.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保留更改或修訂積分兌換率及/或每次兌換最低積分要求的權利。
19.如有關之賬戶積分的累積方法或兌換過程涉及任何舞弊及欺詐成份,所有已累積的合資格賬戶積分及有關賬戶均可被取消。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保留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20.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請透過官方軟件應用商店或中銀香港網頁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識別字樣。瀏覽人士使用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流動應用程式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
21.如有關禮品或服務由參與供應商/商戶提供,中銀香港及卡公司對有關參與供應商/商戶提供的禮品或服務質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2.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消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以及修訂有關條款的酌情權。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向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職員查詢。
23.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24.除有關客戶、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5.如本計劃之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積分抵銷簽賬」兌換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透過BoC Pay 使用「積分抵銷簽賬」只適用於客戶憑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卡公司不時公布的個別聯營卡,包括但不限於「中銀恒地會Visa卡」)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
2. 客戶使用積分抵銷簽賬需要事先以中銀雙幣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綁定BoC Pay。BoC Pay 之使用需要符合其條款及細則的規定,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852) 2853 8828]或個人客戶服務熱線[(852) 3988 2388]。
3. 合資格交易指透過BoC Pay二維碼支付的港幣商戶簽賬交易,但不適用於FPS交易。於使用「積分抵銷簽賬」時,客戶所選定的中銀雙幣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將被視為主賬戶。積分將先從主賬戶中扣除;如主賬戶內的積分不足,系統將自動於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內扣除餘下所需的積分。
4. 每250積分可抵銷HK$1合資格付款金額。客戶每次兌換需達最低金額(HK$1)的要求,客戶每次兌換最高可達該項付款金額(以整數計算,如付款金額為HK$100.5,客戶最多只可以25,000分抵銷HK$100,餘款HK$0.5則需透過BoC Pay支付。)或可使用之積分餘額(以較低者為準)進行兌換。透過「積分抵銷簽賬」所抵銷的金額,將於交易後3個工作天內誌入客戶所選定的主賬戶內。對中銀雙幣信用卡而言,合資格交易的交易紀錄與「積分抵銷簽賬」紀錄或會按信用卡不同的截數日期而於不同的月結單上顯示。
5. 「積分抵銷簽賬」可與「折扣/立減」優惠同時使用。以下情況只適用於「主掃」交易: 如客戶確認以積分抵銷簽賬,有關交易將先扣減「折扣/立減」金額,付款金額為原價扣減「折扣/立減」後的金額。如客戶有足夠的合資格賬戶積分以抵銷付款金額,所需積分將於客戶所選定的中銀雙幣信用卡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內扣除,抵銷金額將於交易後誌入客戶的主賬戶內(詳見下表例子A及B);如客戶沒有足夠的合資格賬戶積分以抵銷付款金額,客戶的全數合資格賬戶積分將先被扣除,抵銷金額將於交易後誌入客戶的主賬戶內(詳見下表例子C)。付款金額需以所選定的主賬戶支付。
6. 積分抵銷簽賬一經兌換,不得取消。如客戶於任何情況下退貨或撤銷合資格交易,已用作抵銷合資格交易的積分將不作退還。已抵銷的金額將退回到客戶的主賬戶內。對中銀雙幣信用卡而言,退回的抵銷金額可作繳交信用卡零售簽賬結欠之用途。對合資格銀行賬戶而言,退回的抵銷金額可作零售簽賬或繳費之用途。所有退回的抵銷金額不得轉讓、安排退款或兌換現金。客戶進行「積分抵銷簽賬」時,有關賬戶之狀況必須正常、有效及/或信用狀況良好;如賬戶已取消(不論是否中銀香港/卡公司作出之決定),有關透過「積分抵銷簽賬」所抵銷的金額將告取消,客戶不得作出任何追討。
「驚喜星期五: 8 折積分抵銷簽賬」之條款及細則:
1.「驚喜星期五:8折積分抵銷簽賬」(下稱「本推廣」)只適用於以下指定日期,包括 2022年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3日及12月30日 (下稱「推廣期」)。
本推廣須透過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BoC Pay」)進行,適用於印有中銀標誌並由香港發行的中銀雙幣信用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及智能賬戶及支付賬戶(下稱「合資格銀行賬戶」),惟不適用於由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Chill Card、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中銀香港航空Visa 卡、中銀恒地會Visa 卡、中銀長城國際卡、美金卡、中銀採購卡、私人客戶卡,或已參與「積分自動兌換現金回贈」計劃客戶 。
2.除特別註明外,客戶透過名下合資格信用卡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所獲取之積分(統稱「合資格賬戶積分」)均可合併使用。
3.推廣期內,客戶於各BoC Pay 商戶透過BoC Pay 付款可憑200積分抵銷合資格付款金額HK$1(基本兌換率: 250 積分抵銷合資格付款金額HK$1)(下稱「優惠」)。客戶需要事先以合資格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綁定BoC Pay,方可享有優惠。客戶每次兌換需達最低金額(HK$1)的要求,客戶每次兌換最高可達該項付款金額(以整數計算,如付款金額 為HK$100.5,客戶最多只可以20,000 分抵銷HK$100,餘款HK$0.5則需透過BoCPay支付。) 4.或可使用之積分餘額(以較低者為準)進行兌換。本推廣適用於持卡年期優惠: 客戶持卡年期滿11年或以上,可享額外8折兌換優惠,即憑160積分抵銷合資格付款金額HK$1。BoC Pay及積分抵銷簽賬之使用,須受其他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53 8828] 或個人客戶服務熱線[(852) 3988 2388],或參閱BoC Pay內之相關條款及細則。
5.合資格交易指透過BoC Pay二維碼支付的港幣簽賬交易。客戶所選定的合資格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將被視為主賬戶;積分將先從主賬戶中扣除。如主賬戶內的積分不足,系統將自動於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內扣除餘下所需的積分。已取消或過期之合資格信用卡及/或已取消之合資格銀行賬戶,其所有賬戶積分將自動註銷,不可用以抵銷合資格付款金額。
6.透過本推廣所抵銷的金額,將於交易後3 個工作天內誌入客戶所選定的主賬戶內。對合資格信用卡而言,合資格交易的交易紀錄與積分抵銷簽賬紀錄或會按信用卡不同的截 數日期而於不同的月結單上顯示。
7.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中銀香港」)及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保留更改或修訂積分兌換率及/或每次兌換最低積分要求的權利。
8.本推廣一經使用,不得取消。如客戶於任何情況下退貨或撤銷合資格交易,已用作抵銷 合資格交易的積分將不作退還。已抵銷的金額將退回到客戶的主賬戶內。對合資格信 用卡而言,退回的抵銷金額可作繳交信用卡零售簽賬結欠之用途。對合資格銀行賬戶而 言,退回的抵銷金額可用作零售簽賬或繳費之用途。所有退回的抵銷金額不得轉讓、安 排退款或兌換現金。客戶進行「積分抵銷簽賬」時,有關賬戶之狀況必須正常、有效
及/或信用狀況良好;如賬戶已取消(不論是否中銀香港/卡公司作出之決定),有關透過本推廣所抵銷的金額將告取消,客戶不得作出任何追討。
活動條款及細則:
1. BoC Pay 迎新獎賞 (下稱「本推廣」) 推廣期為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包括首尾 2 日(下稱「推廣期」)。
2. 本推廣只適用於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下稱「BoC Pay」)。
3. 於推廣期內,成功下載 BoC Pay 兼首次綁定於香港發行並印有中銀標誌的中銀銀 聯雙幣信用卡及/或智能賬戶及/或註冊支付賬戶之客戶(下稱「合資格客戶」), 可獲總值 HK$50 電子優惠券。有關電子優惠券將自動存放於合資格客戶的 BoC Pay 賬戶 > 「優惠券」 >「已領取優惠券」內。
4. 電子優惠券只適用於指定商戶之香港實體分店,包括百佳超級市場、FUSION、 TASTE、TASTE X FRESH 新鮮生活(只限 TASTE 收銀處)、INTERNATIONAL、food le parc、GOURMET、GREAT FOOD HALL、便利佳、百佳冷凍食品、譚仔雲南米線、 譚仔三哥米線、屈臣氏、U 購 select、U 購 select food、U 購 select mini、VanGO 便 利店及 Pacific Coffee(統稱「指定商戶」)。
5. 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整個推廣期內最高可獲總值 HK$50 電子優惠券,包括 HK$10 電子優惠券共 5 張(下稱「電子優惠券」)。
6. 合資格客戶在指定商戶作單一消費淨額滿 HK$20 即減 HK$10,並透過電子優惠券 內的銀聯二維碼付款,方可使用電子優惠券。
7. 合資格客戶必須於電子優惠券上所顯示的有效期前使用,每筆交易只可使用一張 電子優惠券。
8. 優惠以單一消費淨額計算,所有分拆消費的交易均不可享有關優惠。優惠金額將 於進行交易時即時扣除,不設累積、補領或日後使用。
9. 合資格客戶須於付款前向收銀員表明使用 BoC Pay 付款及開啟此電子優惠券。
10. 每張電子優惠券不可拆分,亦不可兌換現金、禮品、服務或折扣及不可轉讓。
11. 已使用的電子優惠券將即時失效,如交易隨後涉及退款或退貨,將只退還合資格 客戶實際支付的金額,並不包括電子優惠券之金額。
12. 電子優惠券由銀聯國際有限公司(「銀聯國際」)提供,電子優惠券的使用須受 指定商戶及銀聯國際的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銀聯國際客戶服務熱線 800-967-222 查詢。
13.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中銀香港」)及/或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 公司 (下稱「卡公司」)及/或指定商戶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改條 款及細則之酌情權。
14. 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載 BoC Pay 所產生的相關資料費用。
15. 請透過官方應用程式商店或中銀香港網站下載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 尋的關鍵字(“BoC Pay”)。iPhone 用戶請透過 App Store 網上商店下載 BoC Pay;Android 用戶可透過 Google Play、華為應用市場或中銀香港網站下載 BoC Pay。
16. 瀏覽人士使用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 BoC Pay 不時所載之免 責聲明及政策。
17. BoC Pay 建議操作系統版本:iOS(14.0 或以上)及 Android(8.1 或以上)。iOS 是 Apple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或地區註冊的商標。Android 是 Google LLC 的商標。
18. 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向有關商戶或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職員查詢。
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編號:SVFB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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