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條款:
・ 上述優惠只適用於個人銀行客戶。
・ 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或向中銀香港分行職員查詢。
・ 中銀香港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消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以及修訂有關條款的酌情權。
・ 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 如本宣傳品的中、英文版本有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 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載中銀香港手機/網上銀行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 請透過官方軟件應用商店或中銀香港網頁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識別字樣。
・ 瀏覽人士使用中銀香港手機/網上銀行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手機/網上銀行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
優惠條款﹕
1. NotALot碎股易沽出碎股$0佣金優惠:
a. 推廣期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b. 此優惠只適用於持有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單名證券賬戶的個人銀行客戶(「合資格客戶」)。
c. 此優惠並不適用於聯名證券賬戶。
d.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透過中銀香港手機銀行以碎股易買入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香港交易所」)上市並以港幣或人民幣結算的碎股,並於推廣期內透過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沽出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並以港幣或人民幣結算的碎股(不包括正股連碎股之交易),可獲享沽出證券經紀佣金減免(「減免佣金」),筆數及減免佣金金額不設上限。
e. 以人民幣結算的經紀佣金將按中銀香港所釐定的匯率折算為港幣計算。合資格客戶須先繳付沽出證券經紀佣金。中銀香港將於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將減免佣金存入合資格客戶的結算賬戶。
f. 如合資格客戶持有多於一個結算賬戶,最終獲取減免佣金的結算賬戶將由中銀香港決定。
g. 合資格客戶仍須繳付其他交易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香港印花稅、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交易徵費及香港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費。
h. 合資格客戶於中銀香港存入減免佣金時仍須持有有效的證券賬戶及結算賬戶,否則有關優惠將被取消。
碎股交易之重要聲明:
・ 買入碎股只接受「市價盤」交易指示。
・ 每個交易日只接受最多10 筆買入碎股之交易指示。
・ 不接受以證券孖展賬戶經手機銀行買入碎股。
・ 客戶確認「市價盤」買入碎股指示後,中銀香港會按處理指示時的按盤價加10 個價位計算交易金額及附加費用(包括經紀佣金及其他費用),並先行在您的可投資餘額中凍結相關總金額。
・ 沽出碎股時,如客戶未有輸入「碎股價位」,碎股會按市場上的碎股價進行買賣,碎股價有可能偏離正股價多個價位成交。該碎股交易之買賣盤模式為「市價盤」。
・ 淨碎股沽出交易,可能出現收回的股款少於應付之費用,客戶必須支付有關差額。
・ 「市價盤」買入/沽出指示將會以高於/低於處理指示時的按盤價10 個價位內(價位不可低於有關股票的計價貨幣0.01 元),與最佳價格之10 條輪候隊伍進行配對一次。最終成交價有可能大幅偏離客戶發出交易指示時的市場價,未能成交的指示會被即時自動取消。
・ 成盤的股票會於交易日後第二個交易日(T+2)交收。
・ 所有未成交指示會於收市後被取消。
・ 碎股成交速度與股票流動性及碎股股數有關。
・ 由於碎股指示是人工撮合,並沒有一個確定的碎股與整手成交的價差範圍,有關指示所需的處理時間會較長及不保證必定可成交。
・ 一般情況下,碎股成交價劣於整手股數多個價位,中銀香港概不保證投資者以最佳的價格成交。透過「月供股票計劃」買入的股票,月供碎股則以正股市場價格沽出。
・ 香港交易所規定,碎股的買入/沽出數量均不得超過一手。當選擇碎股單交易時,等於或超過該股票一手數量的訂單會被拒絕。
・ 證券賬戶內的碎股可累積至一手或以上,惟中銀香港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並不提供整手股票分拆成碎股沽出的服務。
・ 中銀香港將不時修訂可供買入碎股名單。
・ 當您使用中銀香港的碎股交易服務,即表示您同意本重要聲明的條款。
2. 新基金客戶享0%認購費優惠
a. 推廣期由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3月31日( 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b. 新基金客戶指i) 於過去12 個月(即2020年12月至2021 年11 月)並未持有基金及進行基金交易的私人財富 / 中銀理財客戶, 或ii) 於2021年12月1日或以後開立基金賬戶的中銀香港客戶 (「合資格客戶」)。
c. 於推廣期內,合資格客戶透過電子渠道(即手機銀行、「智選基金組合」或網上銀行)或分行 (包括電話委辦指示服務)進行首筆整額基金認購(「合資格認購」),可享0%認購費(「認購費減免」)。合資格基金認購金額上限如下︰
d. 認購費減免優惠不適用於i) 認購費低於1% 的基金交易;及 ii) 貨幣市場基金的認購交易;及
iii) 基金轉換的交易 ;及 iv) 月供基金計劃。
e. 認購費減免優惠不適用於i) 經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敍造的風險不配對基金交易;及
ii) 容易受損客戶於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敍造的基金交易。
f. 合資格客戶須於整額認購基金時繳付全數認購費。中銀香港會於推廣期完結後按條款i把減免認購費退回予特選合資格客戶。
g. 每名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只可享優惠一次。
h. 如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已享用此優惠,將不可再享有其的基金認購費減免優惠。
i. 上述基金認購費減免金額將於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誌入客戶的非不動港元儲蓄或港元往來賬戶內,合資格客戶於誌入認購費減免優惠時須仍持有有效的中銀香港基金賬戶,否則此優惠將被取消。
j. 如基金交易並非以港幣結算,有關基金交易金額將按交易當日中銀香港的收市兌換價(以中銀香港公佈的為準)折算為港幣後,再作計算優惠之用,中銀香港保留更改有關交易金額方法的最終決定權。
3. 手機銀行開戶專享-月供存款優惠
a. 推廣期由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b. 本優惠只適用於 2022年1月3日之前未持有任何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的個人聯名公司儲蓄、往來、貸款賬戶或保管箱,並於推廣期內透過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應用程式成功開戶 (不適用於分行「二維碼開戶」服務 ) 的個人銀行客戶 (「合資格客戶」 ) 。
c.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透過中銀香港手機銀行輸入指定推廣碼,開立全新「月供存款(手機開戶)」,方可獲享此優惠。以上月供存款年利率是根據中銀香港2022年1月3日公佈的月供存款年利率為示例,僅供參考,實際年利率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為準。
d. 每筆定期存款只可享此優惠一次,日後續期的利率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為準。
e. 如客戶更改「零存整付」存款到期指示,將其「結算賬戶」(即「存入賬戶」)更改為客戶項下的另一賬戶時,則該「零存整付」存款的「自動供款賬戶」(即「提款賬戶」)亦將隨之自動變更,即與其「結算賬戶」一致。
f. 定期存款須於香港銀行營業日敘做。存款不可在到期前提取。就通知存款而言,「到期」指您與本行議定的通知期屆滿。中銀香港可准許提早提取存款,但您須承擔中銀香港的損失、開支及收費(金額由中銀香港決定)。即使准許提早提取存款,存款將無任何利息。存款利息只會在到期時支付。原應在非營業日(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到期的存款將在下一個營業日到期。
g. 若中銀香港酌情允許客戶在到期前內提取有關定期存款,客戶將不獲得任何利息,並須按照下列計算方式繳付手續費(取其高者),最低手續費為港幣200元:
1. 定期存款本金 x [(最優惠利率* - 2.50%) - 定期存款年利率 ]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2. 定期存款本金 x (同業拆息拆出利率* - 定期存款年利率)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有關利率將按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利率為準。
h.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或向中銀香港職員查詢。
i.中銀香港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消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以及修訂有關條款的酌情權。
j.優惠名額有限,額滿即止。
k.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l.如本宣傳品的中、英文版本有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m.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及/或手機銀行及/或網上銀行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n. 瀏覽人士使用中銀香港手機/網上銀行及/或流動應用程式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中銀香港手機/網上銀行及/或流動應用程式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
o. 請透過官方軟件應用商店或中銀香港網頁下載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識別字樣。
4. 手機銀行特優人民幣定期存款
a. 本優惠推廣期為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b. 已選用綜合理財服務的個人銀行客戶在推廣期內透過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本行」) 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兌換人民幣並同時開立「特優人民幣及外幣定期存款」,方可獲享此兌換優惠。
此優惠不適用於外幣現鈔兌換及透過「中銀企業網上銀行」進行的外幣兌換。
c. 已選用綜合理財服務的個人銀行客戶在推廣期內透過本行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兌換人民幣1萬元或以上開立存期為7天 / 1個月的「特優人民幣及外幣定期存款」(「合資格定期存款」),方可獲享特優定期存款年利率。
d. 本宣傳品的特優定期存款年利率是根據本行2022年1月3日公佈的定期存款年利率為示例,僅供參考,實際年利率將根據本行不時公佈的為準。每筆定期存款只可享上述各推廣優惠一次,日後續期的利率將根據本行不時公佈的為準。
e. 定期存款須於香港銀行營業日敘做。存款不可在到期前提取。就通知存款而言,「到期」指您與本行議定的通知期屆滿。本行可准許提早提取存款,但您須承擔本行的損失、開支及收費(金額由本行決定)。即使准許提早提取存款,存款將無任何利息。存款利息只會在到期時支付。原應在非營業日( 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到期的存款將在下一個營業日到期。
f. 若本行酌情允許客戶在到期前內提取有關定期存款,客戶將不獲得任何利息,並須按照下列計算方式繳付手續費(取其高者),最低手續費為港幣200元:
1. 定期存款本金 x [(最優惠利率* - 2.50%) - 定期存款年利率 ]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2. 定期存款本金 x (同業拆息拆出利率* - 定期存款年利率)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有關利率將按本行不時公佈的利率為準。
g. 上述優惠不可與其他非列於本宣傳品的優惠同時使用。
h.上述優惠名額有限,額滿即止。
i. 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向本行職員查詢。
j. 本行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消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以及修訂有關條款的酌情權。
k.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l. 如本宣傳品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風險披露聲明:
以下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亦不會考慮中銀香港概不知情的個人情況。在進行交易或投資前,尤其是在您不確定或不明白以下風險披露聲明或進行交易或投資所涉及的性質及風險的情況下,您應負責您本身的獨立審查或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您應按本身的承受風險能力、財政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標、投資期及投資知識謹慎考慮是否適宜進行交易或投資。
證券交易的風險披露聲明:
證券交易的風險:
月供股票計劃並不等同,亦不應被視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
基金交易的風險︰
基金產品或服務並不等同,亦不應被視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投資雖可帶來獲利機會,但每種投資產品或服務都有潛在風險。由於巿場瞬息萬變,投資產品的買賣價格升跌及波幅可能非如您所預期,您的資金可能因買賣投資產品而有所增加或減少,投資基金的價格可升跌,甚至可能變成毫無價值。因此,您可能不會從投資基金中收到任何回報。基於巿場情況,部分投資或不能即時變現。投資決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應投資於此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此產品時已向您解釋經考慮您的財政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此產品是適合您的。投資涉及風險。
請細閱相關的基金銷售文件,以瞭解基金更多資料,包括其風險因素。倘有任何關於進行交易或基金涉及性質及風險等方面的疑問,您應徵詢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
人民幣兌換限制風險﹕
人民幣投資受匯率波動的影響而可能產生獲利機會及虧損風險。如將人民幣兌換為港幣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人民幣匯率的變動而蒙受虧損。目前人民幣並非完全可自由兌換,個人客戶可以通過銀行賬戶進行人民幣兌換的匯率是人民幣(離岸)匯率,是否可以全部或即時辦理,須視乎當時銀行的人民幣頭寸情況及其商業考慮。客戶應事先考慮及瞭解因此在人民幣資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響。
本宣傳品不構成對任何人作出買賣、認購或交易在此所載的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證且不應被視為投資意見。
本宣傳品由中銀香港刊發,內容並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