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香港 #BoCPay #香港書展
「BoC Pay X 香港書展 立減優惠」推廣活動條款及細則:
1. 「BoC Pay X 香港書展 立減優惠」推廣活動(下稱「本推廣」)之推廣期為2024年6月26日至7月23日,包括首尾2日(下稱「推廣期」)。
2. 本推廣適用於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即透過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之銀聯付款碼支付,交易必須於推廣期內通過銀聯網絡進行方可享有關優惠。客戶必須於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成功綁定於香港發行並印有標誌的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及/或智能賬戶及/或支付賬戶 (下稱「BoC Pay」) 。
3. 優惠一: 於2024年6月26日至7月23日,客戶於指定網址(https://etickets.travelclub.vip/ )透過BoC Pay購買香港書展正價入場門票即可享9折(下稱「優惠一」)。
優惠二: 於202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客戶於香港書展指定攤位(下稱「商戶」) ,透過BoC Pay於現場單一消費滿HK$100即減HK$10(下稱「優惠二」)。
*優惠二指定攤位名單將於稍後公佈
4. 每名客戶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享「優惠二」10次。
5. 優惠二名額設有9,000個,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6. 客戶須於付款時向收銀員表明使用BoC Pay付款及出示BoC Pay內之付款版面,並成功通過銀聯網絡付款,方可享有本優惠。
7. 優惠不可兌換現金、其他貨品及折扣,且不可轉讓給第三方。優惠以單一消費淨額計算,所有分拆消費的交易均不可享有關優惠。
8.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9. 所有取消、退款、偽造、未誌賬的交易、分拆賬單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之交易,均不會計算在簽賬金額內,否則優惠將會在所有取消或退款之簽賬內一併取消或退回。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中銀香港」)及/或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保留從客戶有關信用卡/智能賬戶/支付賬戶直接扣除相關優惠折扣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0. 客戶需自行支付下載及/或使用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11. 請透過官方應用程式商店或中銀香港網站下載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關鍵字(BoC Pay)。iPhone用戶請透過App Store下載BoC Pay;Android用戶可透過Google Play商店、華為應用市場或中銀香港網站下載BoC Pay。
12. 如客戶使用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即表示閣下同意中銀香港於BoC Pay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詳情請瀏覽目錄>設定>關於>相關服務條款及細則>中銀香港BoC Pay之條款及細則。
13. BoC Pay 建議操作系統版本:iOS(14.0或以上)及 Android(8.1或以上)。
14. iPhone和iOS是Apple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或地區註冊的商標。App Store 是 Apple Inc. 的服務商標。Google Play 和Android是Google LLC的註冊商標。華為應用市場由華為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提供。
15. 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向有關商戶或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職員查詢。
16. 除有關商戶、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7.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並非商戶的供應商,有關產品由有關商戶提供。客戶如對商戶提供的貨品或其服務有任何查詢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商戶聯絡。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對商戶或其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質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不會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於使用其產品或服務時所構成的後果負責。
18.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及商戶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改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
19. 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及商戶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20.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差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提示 : 借定唔借 ? 還得到先好借!
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編號:SVFB072
「簽賬得 FUN」獎賞計劃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1. 「簽賬得 FUN」獎賞計劃(下稱「本計劃」)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回贈」兌換計劃、「積 FUN 錢」計劃、「飛行里程計劃」、「積分抵銷簽賬」兌換計劃、「商戶電子禮券」兌換計劃(統稱「禮品」)。除特別註明外,本計劃只適用於印有 標誌並由香港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智能賬戶及支付賬戶
(下稱「合資格銀行賬戶」),惟不適用於由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中銀香港航空 Visa 卡、中銀長城國際卡、美金卡、中銀採購卡、私人客戶卡,或已參與「積分自動兌換現金回贈」計劃之客戶。
2. 除特別註明外,客戶透過名下合資格信用卡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所獲取之積分(統稱「合資格賬戶積分」)均可合併使用。
3. 除特別註明外,如客戶於兌換禮品時所選定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或銀行賬戶積分不足,系統將自動於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或銀行賬戶內扣除餘下所需積分,而該賬戶狀況必須正常、有效及/或信用狀況良好。如賬戶已取消(不論是否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中銀香港」)/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作出之決定),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取消其兌換禮品的權利。
4. 除特別註明外,可兌換禮品的合資格信用卡積分以最近期月結單上的累積信用卡賬戶積分為準;而可兌換禮品的合資格銀行賬戶積分以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下稱「BoC Pay」)内的累積銀行賬戶積分為準。
5. 所有積分均不可兌換現金,亦不可轉讓。
6. 以合資格賬戶積分兌換禮品的交易一經批核,將不接受更改、退回或取消。而用作兌換禮品之賬戶積分亦將不獲退回。已兌換之禮品均不能轉讓、退回、更換其他禮品/禮券、折換現金或退款。禮品的使用條款須受供應商的相關條款所約束。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並非禮品的供應商。客戶如對禮品有任何查詢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並不會對供應商提供的禮品或其服務作出任何保證,或對於使用其禮品或服務時所構成的後果負責。
7. 已取消或過期之合資格信用卡及/或已取消之合資格銀行賬戶,其所有賬戶積分將自動註銷,不可用以兌換任何禮品。
8. 除特別註明外,客戶名下之合資格信用卡積分均可按客戶持卡年期於不同兌換計劃內享有不同的折扣優惠(下稱「持卡年期優惠」)。持卡年期優惠以客戶名下開戶年期最長及信用狀態良好的信用卡計算(已取消信用卡除外),中銀商務卡的持卡年期優惠則以每張卡的開立日作準,而非公司賬戶的開立日。如客戶同時持有合資格信用卡及合資格銀行賬戶,該客戶可享的持卡年期優惠將按其所持的信用卡
年期計算;如客戶持有合資格銀行賬戶但並未持有合資格信用卡,該客戶則未能獲享持卡年期優惠。
9. 持卡年期優惠只適用於「現金回贈」兌換計劃、「商戶電子禮券」兌換計劃、「積分抵銷簽賬」兌換計劃及卡公司不時對外公布之指定計劃等;惟不適用於中銀恒地會 Visa 卡。詳情如下:
註:客戶持卡年期已滿 10 年但未滿 11 年,可以基本兌換率兌換商戶電子禮券/現
金回贈或抵銷簽賬; 客戶持卡年期滿 11 年,可以 8 折兌換率兌換商戶電子禮券/現金回贈或抵銷簽賬。
10. 合資格信用卡客戶每次使用合資格信用卡(包括透過 BoC Pay 及其他手機支付並綁定中銀信用卡)作下列合資格交易:
Ø 零售簽賬#
Ø 『現金存戶』
Ø 網上繳費(只適用於中銀 Visa Infinite 卡、中銀銀聯雙幣鑽石卡、中銀 World萬事達卡、中銀 Visa Signature 卡、中銀白金卡、中銀鈦金卡或中銀商務卡辦理網上繳費#)
Ø 「繳費易」服務#
Ø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
如滿 HK$1 或以中銀雙幣信用卡簽賬滿 RMB¥1 均可獲得 1 信用卡積分(不 包括年費、所有手續費、現金透支、結餘轉戶及現金分期)。本計劃不適用於卡公司不時公布的指定交易類別及以中銀雙幣信用卡於內地進行的物業、汽車、燃油、機票、醫院費用、學費、批發及超市購物相關的交易。卡公司保留隨時更改上述交易商戶類別的權利。如「合資格交易」未誌賬或已被誌賬但隨後全部或部份取消、退款或退回(包括購物退稅),有關交易將不獲任何信用卡積分。
#合資格信用卡積分不適用於繳付「稅務局」、「銀行或信用卡服務」、「證
券公司」、「信貸財務」等商戶類別的賬單及「償還保單貸款」的賬單類別,而有關繳付其他商戶類別的賬單,每位合資格信用卡主卡客戶及其附屬卡賬戶進行的 AlipayHK/WeChat Pay/PayMe 的交易、網上/「繳費易」繳費、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交易、透過流動裝置/應用程式/電子轉賬平台進行個人對個人(P2P)的現金轉賬、超市、便利店、食品雜貨店、各類食品店、專門食品零售店及政府部門之信用卡簽賬交易類別,每月結單可獲享之合資格信用卡積分上限為 10,000 分。有關之交易類別,將根據 Visa/ MasterCard/中國銀聯不時界定之商戶分類或由卡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11. 合資格信用卡客戶憑中銀雙幣信用卡參與本計劃須以港幣賬戶號碼登記或兌換禮品。
12. 除特別註明外,中銀Visa Infinite 卡及中銀銀聯雙幣鑽石卡積分累積期最長為3 年,中銀World 萬事達卡、中銀 Visa Signature 卡及中銀白金卡積分累積期最長為 2 年,而其他卡種的積分累積期最長為 1 年。同一公司賬戶下的中銀商務卡積分不可合併使用。主卡與附屬卡的積分合計於主卡賬戶。合資格信用卡客戶名下之任何中銀信用卡主卡積分可合併使用(「中銀恒地會 Visa 卡」、「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及「中銀香港航空 Visa 卡」除外)。此計劃只適用於主卡持卡人。卡公司如認為客戶有違反信用卡持卡人合約/信用卡合約、有欠款逾期未清或有不良記錄,該客戶將不可以兌換任何禮品,而信用卡積分亦可能被取消。
13. 除特別註明外,一般情況下每次交易所賺取之積分將於誌賬後 3 日內反映,惟合資格信用卡賬戶於積分到期前一個結單周期內所賺取的積分,將於下一個積分有效期內反映。例子: 如信用卡賬戶積分的到期日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此信用卡
賬戶於 2020 年 12 月 1 至 31 日誌入的積分的到期日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假設
此信用卡賬戶的積分有效期為 1 年)。
14. 合資格銀行賬戶之客戶每次透過 BoC Pay 二維碼支付並綁定作以下合資格交易,每滿 HK$1 可得 1 銀行賬戶積分。:
Ø 商戶簽賬
Ø 繳費
如「合資格交易」未誌賬或已被誌賬但隨後全部或部份取消、退款或退回,有關交易將可不獲得積分。
15. 除特別註明外,合資格銀行賬戶積分累積期最長為 1 年,每位合資格銀行賬戶之客戶如透過「轉數快」於商戶簽賬及/或作繳費交易,每月可獲享之合資格銀行賬戶積分之上限為 1,000 分;每位合資格銀行賬戶之客戶透過銀聯網絡作簽賬交易,每月可獲享之合資格銀行賬戶積分則不設上限,有關之交易類別,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界定之商戶或繳費分類全權酌情決定。
16. 如合資格銀行賬戶之客戶從支付賬戶升級至智能賬戶,原本的積分會保留及轉移到新開立的智能賬戶内。
17. 合資格銀行賬戶積分可以透過但不限於 BoC Pay 或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查閱。每次交易所賺取之積分或未能即時反映,實際積分交易紀錄及最新積分結餘以中銀香港之紀錄為準。
18. 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保留更改或修訂積分兌換率及/或每次兌換最低積分要求的權利。
19. 如有關之賬戶積分的累積方法或兌換過程涉及任何舞弊及欺詐成份,所有已累積的合資格賬戶積分及有關賬戶均可被取消。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保留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20. 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請透過官方軟件應用商店或中銀香港網頁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識別字樣。瀏覽人士使用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流動應用程式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
21. 如有關禮品或服務由參與供應商/商戶提供,中銀香港及卡公司對有關參與供應商
/商戶提供的禮品或服務質素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2.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消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以及修訂有關條款的酌情權。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向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職員查詢。
23. 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24. 除有關客戶、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5. 如本計劃之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現金回贈」兌換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26. 除特別註明外,客戶如持有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卡公司不時公布的個別聯營卡)便可使用合資格積分兌換現金回贈。於兌換時,客戶必須以合資格信用卡作為主賬戶,並即時先從該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所需的積分。「現金回贈」兌換計劃不適用於並無持有合資格信用卡的客戶。除特別註明外,每 25,000 積分可兌換 HK$100 現金回贈,每次兌換須為 25,000 積分之倍數。「中銀恒地會 Visa 卡」客戶積分兌換按其優惠推廣條款進行。
27. 在一般情況下,現金回贈兌換申請一經批核,將最快於 3 個工作天內誌入客戶的合資格信用卡內,並顯示於下一期之信用卡月結單上。所有兌換一經申請,均不能取消或更改。
28. 現金回贈兌換不得轉讓、安排退款或兌換現金。若於存入有關之現金回贈時合資格信用卡已被結束或終止(不論是否由卡公司作出之決定),該次之現金回贈兌換將告取消,客戶不得作出任何追討。
「積 FUN 錢」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29. 除特別註明外,客戶如持有合資格信用卡便可使用合資格賬戶積分兌換即時現金折扣/指定禮券/商戶禮券。於兌換時,客戶必須以合資格信用卡作為主賬戶,並即時先從該合資格信用卡內扣除所需積分。「積 FUN 錢」計劃不適用於並無持有合資格信用卡的客戶。
30. 客戶可於實體店/網上商店之參與商戶以合資格賬戶積分兌換即時現金折扣/指定禮券/商戶禮券,每 250 積分可兌換 HK$1 即時現金折扣;或於實體店之指定參與商戶以每 25,000 積分兌換 HK$100 指定禮券/商戶禮券。如兌換即時現金折扣,可兌換的現金折扣金額以交易金額/可用之合資格賬戶積分為上限。
31. 「積 FUN 錢」計劃只適用於指定實體店/網上商店之參與商戶之指定產品及服務。
「飛行里程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32. 合資格信用卡客戶如欲參加飛行里程計劃,均需登記成為飛行里程計劃之會員,以
便日後兌換飛行里數之用。客戶可經 24 小時客戶服務熱線登記。
33. 「飛行里程計劃」的客戶必須為有關參與航空公司之飛行獎勵計劃之會員,客戶可透過相關航空公司查詢及登記成為其會員。客戶須登記有關航空公司會員號碼以加入「飛行里程計劃」,方可兌換飛行里數。客戶不得把里數兌換至其他人士名下的航空公司會員號碼內。
34. 參加「飛行里程計劃」的客戶,其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狀況必須正常、有效及/或信用狀況良好,方可將合資格賬戶積分轉為本計劃之飛行里數。
「飛行里程計劃」不適用於並無持有合資格信用卡的客戶。
35. 首次兌換時,須兌換最少 1,000 里數/點數/公里;其後兌換可以 500 里數/點數/公里作基本單位之倍數遞增。各參與「飛行里程計劃」的航空公司之飛行里數兌換比率或有所不同,並可能被不時更新。最新比率可於中銀香港網站瀏覽。
36. 每兌換 5,000 里數/點數/公里(下稱「里數」)手續費為 HK$50(如兌換里數少於
5,000 里數,亦會收取相等於兌換 5,000 里數之手續費);每次最低收費為 HK$100,最高收費為 HK$300。惟以中銀 Private Card 或中銀 Cheers Card 兌換里數無需手續費。
37. 已兌換成里數的賬戶積分不能退回客戶之合資格賬戶積分內。一般情況下,兌換飛
行里數需時 2 至 3 星期。
38. 已兌換成有關航空公司里數的賬戶積分,或參與飛行里程計劃之航空公司就其飛行計劃採取的任何行動,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一概不承擔責任。
39. 客戶成功申請加入任何參與本「飛行里程計劃」之航空公司飛行計劃後,有關航空公司將會通知客戶其飛行計劃的規條及細則,會員必須遵守有關之飛行計劃的規條,並受該等規條約束。
40. 參與飛行里程計劃之航空公司可隨時作局部或完全修改其飛行計劃的規條,包括但不限於規則、條文、優惠、參加資格、里數有效期及里數轉換。是否作出通知將由個別航空公司決定,而該等改變或會對已累積的飛行里數造成若干影響。若因此對客戶造成任何損失,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一概不負責。
「積分抵銷簽賬」兌換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41. 透過 BoC Pay 使用「積分抵銷簽賬」只適用於客戶憑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卡公司不時公布的個別聯營卡,包括但不限於「中銀恒地會 Visa 卡」)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
42. 客戶使用積分抵銷簽賬需要事先以中銀雙幣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綁定 BoC Pay。BoC Pay 之使用需要符合其條款及細則的規定,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852)2853 8828 或個人客戶服務熱線(852)3988 2388。
43. 合資格交易指透過 BoC Pay 二維碼支付的港幣商戶簽賬交易,但不適用於 FPS 交易。於使用「積分抵銷簽賬」時,客戶所選定的中銀雙幣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將被視為主賬戶。積分將先從主賬戶中扣除;如主賬戶內的積分不足,系統將自動於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內扣除餘下所需的積分。
44. 每 250 積分可抵銷 HK$1 合資格付款金額。客戶每次兌換需達最低金額(HK$1)的要求,客戶每次兌換最高可達該項付款金額(以整數計算,如付款金額為 HK$100.5,客戶最多只可以 25,000 分抵銷 HK$100,餘款 HK$0.5 則需透過 BoC Pay 支付。)或可使用之積分餘額(以較低者為準)進行兌換。透過「積分抵銷簽
賬」所抵銷的金額,將於交易後 3 個工作天內誌入客戶所選定的主賬戶內。對中銀雙幣信用卡而言,合資格交易的交易紀錄與「積分抵銷簽賬」紀錄或會按信用卡不同的截數日期而於不同的月結單上顯示。
45. 「積分抵銷簽賬」可與「折扣/立減」優惠同時使用。以下情況只適用於「主掃」交易:如客戶確認以積分抵銷簽賬,有關交易將先扣減「折扣/立減」金額,付款金額為原價扣減「折扣/立減」後的金額。如客戶有足夠的合資格賬戶積分以抵銷付款金額,所需積分將於客戶所選定的中銀雙幣信用卡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內扣除,抵銷金額將於交易後誌入客戶的主賬戶內(詳見下表例子 A 及 B);如客戶沒有足夠的合資格賬戶積分以抵銷付款金額,客戶的全數合資格賬戶積分將先被扣除,抵銷金額將於交易後誌入客戶的主賬戶內(詳見下表例子 C)。付款金額需以所選定的主賬戶支付。
46. 積分抵銷簽賬一經兌換,將不得取消。如客戶於任何情況下退貨或撤銷合資格交易,已用作抵銷合資格交易的積分將不作退還。已抵銷的金額將退回到客戶的主賬戶內。對中銀雙幣信用卡而言,退回的抵銷金額可作繳交信用卡零售簽賬結欠之用途。對合資格銀行賬戶而言,退回的抵銷金額可作零售簽賬或繳費之用途。所有退回的抵銷金額不得轉讓、安排退款或兌換現金。客戶進行「積分抵銷簽賬」時,有關賬戶之狀況必須正常、有效及/或信用狀況良好;如賬戶已取消(不論是否中銀香港/卡公司作出之決定),有關透過「積分抵銷簽賬」所抵銷的金額將告取消,客戶不得作出任何追討。
「商戶電子禮券」兌換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47. 「商戶電子禮券」兌換計劃只適用於客戶憑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卡公司不時公布的個別聯營卡,包括但不限於「中銀恒地會 Visa 卡」)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於 BoC Pay 內使用。
48. 客戶參與「商戶電子禮券」兌換計劃需要事先以中銀雙幣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綁定 BoC Pay。BoC Pay 之使用需要符合其條款及細則的規定,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852)2853 8828 或個人客戶服務熱線(852)3988 2388。
49. 客戶只可於 BoC Pay 內兌換商戶電子禮券(下稱「電子禮券」)。於參與本計劃時,客戶所選定的合資格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將被視為主賬戶;積分將先從主賬戶中扣除。如主賬戶內的積分不足,系統將自動於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內扣除餘下所需的積分。
50. 兌換電子禮券的交易一經批核,將不接受更改、退回或取消。而用作兌換電子禮券之合資格賬戶積分亦將不獲退回。有關兌換交易將在 BoC Pay 內清楚列明。已兌換之電子禮券將在交易後儲存於客戶的 BoC Pay 內,客戶需自行保管及處理。若非因 BoC Pay 內的系統緣故而有遺失,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一概不補發或更換,亦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51. 每款電子禮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電子禮券的使用條款受供應商的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電子禮券內容頁面。
BoC Pay 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編號:SVFB072提示: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