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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港必備!中銀香港「發薪易大禮包」

來港必備!中銀香港「發薪易大禮包」 中銀香港微服務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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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來港必備!中銀香港「發薪易大禮包」

#中銀香港 #BOCHK #發薪 #發薪賬戶 #發薪服務 #港漂 #來港人才


推廣條款:

1.出糧賞(發薪賞)

1a.「出糧戶口」(「發薪賬戶」)獎賞

• 推廣期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 (「出糧戶口推廣期」)。

• 客戶須於「出糧戶口推廣期」內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合資格出糧戶』):

(i) 持有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有效的單名儲蓄賬戶或單名往來賬戶(不包括聯名賬戶)(「發薪賬戶」) ;及

(ii) 透過中銀香港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分行、電話銀行或中銀香港網頁登記出糧戶口;及

(iii) 於登記出糧戶口月份起其後2個月內開始以「電子發薪轉賬」或於他行設立全新的「常設指示」存入薪金至發薪賬戶,並持續透過發薪賬戶每個曆月收取薪金至相應獎賞誌入時;及

(iv) 於登記「出糧戶口」之過去3個月(不包括登記當月)未曾登記及/或使用中銀香港出糧戶口;及

(v) 已選用中銀香港的「私人財富」/「中銀理財」/「智盈理財」/「自在理財」(「綜合理財服務」)。

• 「薪金」指每月基本薪金(不包括佣金、花紅、雙糧、付還費用及/或其他款項),其金額須達港幣1萬元(或等值人民幣 / 美元,有關匯率將按中銀香港所釐定的匯率折算為港幣計算)或以上。

• 「電子發薪轉賬」指客戶的僱主將薪金經由中銀香港或其他銀行的發薪系統誌入客戶的發薪賬戶。「電子發薪轉賬」並不包括常設指示、海外電匯、本地電子轉賬、存入支票或現金。

• 中銀香港保留對「薪金」及「電子發薪轉賬」定義的最終決定權。

• 每名合資格出糧戶須於相應獎賞誌入時仍然透過發薪賬戶收取薪金,否則有關優惠/獎賞將被取消。

• 有關中銀香港「出糧戶口」之紀錄,均以中銀香港之系統紀錄為準。

1b.手機出糧賞(手機發薪賞)條款

• 推廣期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手機出糧賞推廣期」)。

• 客戶須於「手機出糧賞推廣期」內符合推廣條款1a「出糧戶口」獎賞的條件,並透過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應用程式(BOCHK 中銀香港)成功完成以下任何兩項項目(「手機出糧賞合資格客戶」),方可享手機出糧賞港幣688元中銀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免找數簽賬額」):

(i) 透過中銀香港手機銀行登記出糧戶口;或

(ii) 成功開立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適用於「私人財富」、「中銀理財」、「智盈理財」及「自在理財」客戶),並於推廣期內經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進行任何實體店簽賬交易、感應式付款、流動電話付款及網上購物交易(「合資格消費」)*累計達等值港幣5,000元或以上,且維持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正常及有效直至手機出糧賞誌入時;或

(iii) 買入或賣出證券(包括成功買入或沽出港股、中國A股及美股、不包括月供股票,亦不包括新股認購);或

(iv) 兌換外幣(累計等值港幣1,000元或以上,包括以港元兌換為外幣的交易、以外幣兌換為港元的交易、交叉盤兌換交易);或

(v) 開立定期存款;或

(vi) 成功遞交中銀分期「易達錢」的申請且於2025年7月31日前成功提取貸款;或

(vii) 申請並獲成功批核中銀Cheers Card或中銀Chill Card或中銀雙幣卡<大灣區一卡通>;或

(viii) 成功綁定中銀香港賬戶為「轉數快」預設賬戶並維持綁定狀態至手機出糧賞誌入時;或

(ix) 成功透過BoC Pay+綁定智能賬戶(「Smart Account」)/中銀雙幣信用卡/中銀雙幣聯營卡之主卡賬戶,並維持綁定狀態至手機出糧賞誌入時。

若上述指定項目 (i) – (ix)的任何一項非於「手機出糧賞推廣期」内成功完成,該項目將不會被視爲可獲享手機出糧賞的合資格項目。

*合資格消費:

- 合資格消費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進行並在2025年7月10日或之前已誌賬至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戶口之消費。

- 合資格消費不適用於下列交易:(a)收費及費用;(b)提取現金;(c)銀行轉賬;(d)萬事達卡網絡以外進行的購買交易;(e)支付單據(包括向稅務機關支付稅款);(f)半現金交易,包括:(i)賭博交易;(ii)於非金融機構的交易(包括購買外幣、匯票及旅行支票);(iii)於金融機構的交易(包括向銀行或投資交易平台購買產品及服務);(iv)電匯;(v)支付租金或購買物業;(vi)購買儲值卡或電子錢包及/或充值;(vii)購買加密貨幣;及(viii)分期付款。

- 中銀香港對有關合資格簽賬交易有絕對的酌情權,並根據 Mastercard Asia/Pacific(Hong Kong)Limited 所設定的國家代碼及商戶編號釐定於指定類別的合資格簽賬交易。由於編號由卡組織管理,中銀香港不對其準確性或交易商戶類型的分類負責。

• 手機出糧賞將以「免找數簽賬額」形式發放。免找數簽賬額將於以下指定日期誌入手機出糧賞合資格客戶的有效中銀信用卡賬戶。


• 手機出糧賞合資格客戶須於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誌入免找數簽賬額時持有有效的中銀港幣信用卡/中銀雙幣信用卡之主卡賬戶(「合資格信用卡」),否則此獎賞將會被取消,且不會以其他任何形式獲取此獎賞或獲發其他獎賞作為補償。

• 每名手機出糧賞合資格客戶須於誌入免找數簽賬額時仍然透過發薪賬戶收取薪金,否則此獎賞將被取消,且將不會以其他任何形式獲取此獎賞或獲發其他獎賞作為補償。

• 每名手機出糧賞合資格客戶只可獲享手機出糧賞一次。如手機出糧賞合資格客戶於手機出糧賞推廣期内登記多於一個發薪賬戶,亦只可享此獎賞一次。

• 有關中銀香港「出糧戶口」之紀錄,均以中銀香港之系統紀錄為準。

1c. 出糧迎新賞(發薪迎新賞)條款

• 推廣期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 (「出糧戶口推廣期」)。

• 只適用於持有以下有效簽證的來港人才:(1)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2)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3)輸入内地人才計劃

• 客戶須於「出糧戶口推廣期」內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合資格特選出糧戶』),方可獲享「出糧迎新賞」中銀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 (「免找數簽賬額」):

(i) 持有中銀香港有效的的單名港元儲蓄賬戶或單名港元往來賬戶(不包括聯名賬戶)(「 發薪賬戶」) 及;

(ii) 透過中銀香港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分行、電話銀行或中銀香港網頁以指定優惠代碼登記「出糧戶口」及;

(iii) 於登記出糧戶口月份起其後2個月內開始以「電子發薪轉賬」方式存入薪金至發薪賬戶,並持續透過發薪賬戶每個曆月收取薪金至卡公司誌入免找數簽賬額時及;

(iv) 於登記「出糧戶口」之過去3個月(不包括登記當月)未曾登記及/或使用中銀香港「出糧戶口」及;

(v) 已選用中銀香港的「私人財富」/「中銀理財」/「智盈理財」/「自在理財」(「綜合理財服務」),方可獲享免找數簽賬額,有關優惠詳情如下:

• 合資格特選出糧戶可獲贈的免找數簽賬額將按發薪賬戶內首次收取薪金時的客戶類別(「私人財富」/「中銀理財」/「智盈理財」/「自在理財」)及其月薪金額而釐定。客戶須每月收取薪金及維持不低於首次透過發薪賬戶收取發薪時的客戶類別,直至卡公司誌入相應獎賞的免找數簽賬額時以獲享獎賞。詳情請參閱下表。

若每月收取的薪金金額不同,將按較高之薪金金額計算。

• 免找數簽賬額將於以下指定日期誌入合資格特選出糧戶的有效中銀信用卡賬戶。發薪賬戶須於誌入迎新獎賞免找數簽賬額時,從首個發薪月份起持續透過發薪賬戶收取薪金。

• 合資格特選出糧戶須於登記「出糧戶口」時輸入指定宣傳品所列的優惠代碼,詳情請向中銀香港職員查詢。

• 合資格特選出糧戶須於卡公司誌入免找數簽賬額時持有有效的中銀港幣信用卡/中銀雙幣信用卡之主卡賬戶(「合資格信用卡」),否則此獎賞將會被取消,且不會以其他任何形式獲取此獎賞或獲發其他獎賞作為補償。

• 「薪金」指每月基本薪金(不包括佣金、花紅、雙糧、付還費用及/或其他款項),其金額須達港幣1萬元(或等值人民幣 / 美元,有關匯率將按中銀香港所釐定的匯率折算為港幣計算)或以上。

• 「電子發薪轉賬」指薪金經由中銀香港或其他銀行的發薪系統誌入合資格特選出糧戶的發薪賬戶。「電子發薪轉賬」並不包括常設指示、海外電匯、本地電子轉賬、存入支票或現金。

• 中銀香港保留對「薪金」及「電子發薪轉賬」定義的最終決定權。

• 每名合資格特選出糧戶最多可獲享此優惠一次。如合資格特選出糧戶於出糧戶口推廣期內登記多於一個發薪賬戶,亦只可享此優惠一次。

• 每名合資格特選出糧戶須於誌入免找數簽賬額時仍然透過發薪賬戶收取薪金,否則此優惠將被取消。

• 有關中銀香港「出糧戶口」之紀錄,均以中銀香港之系統紀錄為準。

2.人民幣跨境薪金直匯重要事項

• 來港工作的內地人士的人民幣跨境薪金直匯 (「薪金直匯」)之手續費豁免推廣期直至另行通知(「推廣期」)

• 薪金直匯之匯款手續費豁免只適用於中銀香港的合資格個人客戶並需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中銀香港個人客戶

- 透過中銀香港分行、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辦理「薪金直匯」

- 匯款貨幣為人民幣;及

- 收款銀行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內地分支行

*中銀香港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只適用於合資格中銀香港出糧戶口(發薪賬戶)客戶

• 於推廣期內豁免之手續費僅限於上述交易之基本手續費。 上述交易若涉及其他費用(例如代理銀行費用)及對並非向客戶收取之費用不在手續費豁免範圍。

• 中銀香港發薪戶的匯款限額根據中銀香港記錄客戶最近的月薪12倍為上限;對於非中銀香港發薪戶的匯款限額,則根據客戶向中銀香港提供的收入證明文件內所顯示的月薪總額而釐定。 若客戶(包括中銀香港發薪戶及非發薪戶) 的匯款金額超出人民幣40萬元,中銀香港可能要求客戶提供額外的收入證明文件並保留處理該匯款的最終決定權。

• 若合資格客戶選擇透過中銀香港分行辦理「薪金直匯」,須於提交匯款申請書時,向中銀香港職員指明採用本服務及優惠,若合資格客戶選擇透過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辦理「薪金直匯」,須於提交匯款指示時,選擇匯款用途為「薪金直匯」。若申請處理過後才指明,則須按一般匯款收取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 「薪金直匯」可直接匯到同名或直系親屬的內地中國銀行收款賬戶,唯當匯款到中國銀行內地分行的非同名賬戶,中銀香港可決定是否接受委辦並由中國銀行內地分行審查是否接受該筆匯款。原則上非同名收款人必須是匯款人的直系親屬如夫妻、子女、父母。

3.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優惠

推廣期由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3a.現金回贈

• 基本現金回贈0.5%

i. 此優惠只適用於中銀香港之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獲中銀香港批核的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合資格客戶」)。

ii. 合資格客戶須於推廣期內經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進行任何網上、本地及海外商戶作零售簽賬(「合資格消費」),均可享0.5%現金回贈。詳情請參考“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現金回贈條款及細則”。

• 「私人財富」專享額外0.5%現金回贈

i. 此優惠只適用於中銀香港之已選用「私人財富」服務的個人銀行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獲中銀香港批核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 (「合資格私人財富客戶」)。 

ii. 合資格私人財富客戶於推廣期內經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進行任何合資格消費,除可享上述基本現金回贈0.5%外,可享額外0.5%現金回贈,即合共高達1%現金回贈。 

iii. 額外0.5%現金回贈經中銀香港核實無誤後,將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以現金形式誌入合資格客戶的非不動港元儲蓄或港元往來賬戶內。 

• 人民幣消費專享額外0.3% 現金回贈

i. 此優惠只適用於中銀香港之已選用「中銀理財」、「智盈理財」、「自在理財」服務的個人銀行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獲中銀香港批核扣賬卡 (「合資格「中銀理財」、「智盈理財」、「自在理財」客戶」)。

ii. 合資格「中銀理財」、「智盈理財」、「自在理財」客戶於推廣期內經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進行任何合資格人民幣消費 (包括經人民幣賬戶扣賬或經港元儲蓄賬戶兌換後扣賬),除可享上述之基本現金回贈0.5%外,可享額外0.3%現金回贈,即合共高達0.8%現金回贈。

iii. 額外0.3%現金回贈經中銀香港核實無誤後,將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以現金形式誌入合資格客戶的非不動港元儲蓄或港元往來賬戶內。

• 港元消費專享額外1.5% 現金回贈

i. 此優惠只適用於中銀香港之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獲中銀香港批核的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 (「合資格客戶」)。

ii.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經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進行任何合資格港元消費 (只包括交易貨幣為港幣的交易,不包括交易貨幣為非港幣而經港元儲蓄賬戶兌換為港幣結算的交易),除可享上述條款之基本現金回贈0.5%外,可享額外1.5%現金回贈,即合共高達2%現金回贈,每名合資格客戶每月最高可獲港幣 1,000元現金回贈。

iii. 額外1.5%現金回贈經中銀香港核實無誤後,將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以現金形式誌入合資格客戶的非不動港元儲蓄或港元往來賬戶內。

iv. 此優惠不會與「私人財富」專享額外0.5%現金回贈優惠同時使用。

v. 有關合資格消費的交易日期、時間、兌換率及金額,以中銀香港紀錄為準。中銀香港保留修訂任何有關合資格消費計算方法的權利。

• 有關合資格消費的交易日期、時間、兌換率及金額,以中銀香港紀錄為準。中銀香港保留修訂任何有關合資格消費計算方法的權利。 

3b. 全新出糧戶專享高達港幣2,000元外匯賞

• 推廣期由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 此推廣只適用於中銀香港之已選用「私人財富」、「中銀理財」、「智盈理財」或「自在理財」服務的個人銀行客戶(「綜合理財服務」客戶) 於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未曾於中銀香港兌換外幣(包括買入或賣出任何於中銀香港適用之貨幣)(「合資格全新出糧戶」)。 

• 合資格全新出糧戶須於推廣期內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獲享高達港幣2,000元獎賞(「外匯賞」)。


(i) 以其單名形式持有的中銀香港港元/外匯寶/人民幣賬戶經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成功兌換外幣(「合資格兌換交易」)達以上指定累計金額;及

(ii) 經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進行任何實體店簽賬交易、感應式付款、流動電話付款及網上購物交易(「合資格消費」)達以上指定累計金額 (主卡及附屬卡的合資格消費將被視為同一扣賬卡賬戶的交易,附屬卡客戶的合資格消費將與主卡持卡人合併計算)  ;及

(iii) 符合上述推廣條款1「出糧戶口」獎賞的條件

• 合資格兌換交易只適用於經中銀香港手機銀行辦理(a)以港元兌換為外幣的交易、(b)以外幣兌換為港元的交易 及(c)交叉盤兌換交易。外匯迎新賞並不適用於開立外幣定期存款並同時敍做的外幣兌換交易。 

• 有關合資格兌換交易及合資格消費的交易日期、時間、兌換率及兌換金額,以及外幣兌換總金額均以中銀香港紀錄為準。有關兌換金額將按交易當日中銀香港的實時兌換價(以中銀香港公佈的為準)折算為港元計算。中銀香港保留修訂任何有關交易金額計算方法的權利。 

• 合資格消費包括主卡及附屬卡(如適用)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進行並在2025年7月10日或之前已誌賬至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戶口之消費。

•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獲享此獎賞一次。

• 有關奬賞經中銀香港核實無誤後,將於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現金形式誌入合資格全新出糧戶的非不動港元儲蓄或港元往來賬戶內。

3c.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優惠一般條款

• 合資格消費不適用於下列交易:(a)收費及費用;(b)提取現金;(c)銀行轉賬;(d)萬事達卡網絡以外進行的購買交易;(e)支付單據(包括向稅務機關支付稅款);(f)半現金交易,包括:(i)賭博交易;(ii)於非金融機構的交易(包括購買外幣、匯票及旅行支票);(iii)於金融機構的交易(包括向銀行或投資交易平台購買產品及服務);(iv)電匯;(v)支付租金或購買物業;(vi)購買儲值卡或電子錢包及/或充值;(vii)購買加密貨幣;及(viii)分期付款。

中銀香港對有關合資格簽賬交易有絕對的酌情權,並根據 Mastercard Asia/Pacific(Hong Kong)Limited 所設定的國家代碼及商戶編號釐定於指定類別的合資格簽賬交易。由於編號由卡組織管理,中銀香港不對其準確性或交易商戶類型的分類負責。

• 如客戶於推廣期內或獲取獎賞時,違反《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條款及細則》、扣賬卡賬戶已取消、扣賬卡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將不獲發有關獎賞。

• 合資格客戶及/或合資格全新出糧戶於推廣期內及誌入奬賞時,仍須選用其相應的「綜合理財服務」及有關之非不動港元儲蓄或港元往來賬戶及中銀萬事達卡®扣賬卡必須保持正常及有效,方符合資格參與此推廣及獲得有關奬賞,否則有關奬賞將被取消。 

• 所有獲贈之奬賞不能轉換其他禮品及不能退回、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

• 如上述客戶同時使用此優惠及其他中銀萬事達卡®現金回贈推廣及 / 或優惠,中銀香港保留只提供予客戶其中一項之絕對權利。

4.中銀Chill Card及中銀Cheers Card迎新優惠

(1) 迎新獎賞之推廣期及獎賞資格

• 推廣期由即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推廣期」)。

• 迎新獎賞只適用於由卡公司在香港發行之中銀Cheers Card (包括中銀 Cheers Visa Infinite Card 及中銀 Cheers Visa Signature Card)及中銀Chill Card (「合資格信用卡」)。申請人需於推廣期內成功申請合資格信用卡,方可享迎新獎賞。

• 迎新獎賞不適用於現有中銀港幣信用卡及/或中銀雙幣信用卡主卡持卡人(附屬卡、商務卡、Intown 網上信用卡、美金卡、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及私人客戶卡除外),及/或中銀香港員工,或於申請日期前 12 個月內曾辦理取消或曾持有上述信用卡之持卡人。

• 如申請人於推廣期內同時成功申請兩張或以上的中銀信用卡及/或中銀雙幣信用卡,亦只可獲一項迎新獎賞;如申請人沒有選擇或選擇多於一項迎新獎賞,卡公司將代爲決定;非同時申請者則以成功批核的優先次序者為凖。

迎新獎賞之詳情及簽賬條件

• 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持卡人」)需於發卡當月及其後的首兩個曆月內(「簽賬期」) (詳見例子)啟動信用卡並符合以下相關簽賬條件方可獲享迎新獎賞:


簽賬期例子:

• 合資格交易適用於零售簽賬,惟不包括現金透支、現金存戶、未誌賬的「商戶免息分期計劃」金額、所有年費、財務費用、手續費、結餘轉戶金額、禮品換購費、以「積 FUN 錢」兌換的簽賬折扣/金額、網上繳費交易、網上繳費分期、網上支付系統繳費予指定商戶、繳稅、郵購、電話或傳真訂購、賭博交易、八達通增值、於非金融機構購買包括但不限於外匯、匯票及旅行支票、於金融機構購買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服務、存款、貸款及信貸、購買加密貨幣、電匯和匯票、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禮物卡或電子錢包的交易、透過流動裝置/應用程式/電子轉賬平台進行個人對個人(P2P)的現金轉賬、禮品送貨服務費、投機買賣、其他沒有簽賬存根的零售簽賬交易及卡公司不時公佈的指定交易類別。持卡人的主卡及其下所有附屬卡的當月累積簽賬將會合併計算。

• 所有交易以交易日期計算,並需於交易日後的7天內成功誌賬。

• 除特別註明外,合資格的海外零售簽賬需以外幣交易及支付,以港幣支付的外幣簽賬並不包括在內(以信用卡月結單上的簽賬貨幣為準)。

• 主卡及附屬卡的簽賬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信用卡賬戶,附屬卡的積分獎賞/現金回贈將與主卡合併計算。

• 迎新獎賞一經選定,不得更改,亦不可兌換成現金或其他迎新獎賞。

• 卡公司全權酌情決定合資格交易類別的簽賬,並將根據Visa 國際組織及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釐定以上指定簽賬交易類別的合資格交易。

• 卡公司保留不時修訂以上指定簽賬類別的權利。若因指定簽賬類別的修訂而引致持卡人任何損失,卡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於非以上指定簽賬類別之零售簽賬均不會被視為合資格交易。

迎新獎賞之發放

• 迎新獎賞將於符合所有有關要求(如有)後,於發卡當月起的其後四個曆月內誌入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賬戶內。

• 中銀Cheers Card額外迎新獎賞之簽賬積分將於符合所有有關要求(如有)後,於發卡月起的其後五個曆月內誌入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賬戶內。

• 中銀Chill Card之現金回贈將以最接近的個位數字計算(以四捨五入計算)並誌入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賬戶內。

• 有關信用卡賬戶於迎新獎賞存入時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

迎新獎賞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 卡公司將核實持卡人的信用卡交易紀錄,以確定持卡人在此推廣計劃中可獲有關獎賞。如持卡人的簽賬交易與卡公司的資料有任何差異,將以卡公司的紀錄為凖。

• 如發現持卡人重複領取迎新獎賞及額外迎新獎賞、符合簽賬要求的相關交易無論因何種理由已被取消或於發卡後的 12 個月內取消主卡賬戶,卡公司保留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從其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所獲領的迎新獎賞及額外迎新獎賞簽賬積分的權利。如迎新獎賞為積分,而該賬戶沒有足夠積分,卡公司將扣除相等於已獲發簽賬積分的金額(以每 25,000 分等同港幣 100 元比率計算)。

• 所有迎新獎賞均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退回及轉讓,亦不可用作售賣用途。現金回贈只可用作日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透支現金、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獲贈現金回贈前累積未繳的信用卡結欠。

• 卡公司保留以其他同等或相若價值獎賞代替的權利。

• 其他簽賬積分條款及細則,概以中銀信用卡「簽賬得 FUN 獎賞計劃」所載內容為準。詳情請瀏覽中銀香港網站。

• 除合資格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 卡公司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迎新獎賞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並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 如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4a.中銀Chill Card限時額外HK$100迎新優惠

• 推廣期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申請人須於推廣期內申請並獲成功批核中銀Chill Card(「合資格信用卡」),方可獲得一次性額外港幣100元現金回贈。

此優惠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推廣條款1a「出糧戶口」獎賞的條件的個人客戶。

• 申請人須於申請日期前的12個月內未曾辦理取消或曾持有中銀Chill Card,方可享此優惠。有關現金回贈將根據以下發卡日期誌入主卡賬戶內。有關信用卡賬戶狀況屆時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


• 如發現客戶重複領取迎新優惠或於發卡後的12個月內取消主卡賬戶,卡公司保留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從其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所獲迎新優惠的價值的權利。

• 卡公司將核實客戶申請紀錄,以確定客戶在此推廣計劃中可獲有關獎賞。在任何情況下,一切資料將以卡公司的紀錄為凖。

• 現金回贈只可用作扣除信用卡日後的零售簽賬,並不可用作透支現金、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獲贈現金回贈前累積而未繳的信用卡結欠,亦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退回或轉讓。

• 除合資格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4b.中銀Cheers Card限時額外25,000簽賬積分迎新優惠

• 推廣期由推廣期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申請人須於推廣期內申請並獲成功批核中銀Cheers Card(包括中銀Cheers Visa Infinite Card及中銀Cheers Visa Signature Card)(「合資格信用卡」),方可獲得一次性額外25,000簽賬積分。

• 此優惠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推廣條款1a「出糧戶口」獎賞的條件的個人客戶。

• 申請人須於申請日期前的12個月內未曾辦理取消或曾持有合資格信用卡,方可享此優惠。有關簽賬積分將根據以下發卡日期誌入主卡賬戶內。有關信用卡賬戶狀況屆時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

• 如發現客戶重複領取迎新優惠或於發卡後的12個月內取消主卡賬戶,卡公司保留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從其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所獲迎新優惠的價值的權利。如該賬戶沒有足夠積分,卡公司將扣除相等於已獲發簽賬積分的金額(以每25,000分等同港幣 100元比率計算),即港幣100元。

• 卡公司將核實客戶申請紀錄,以確定客戶在此推廣計劃中可獲有關獎賞。在任何情況下,一切資料將以卡公司的紀錄為凖。

• 客戶所獲贈的簽賬積分均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及不能轉讓,亦不可用作售賣用途。

• 其他簽賬積分條款及細則,概以中銀信用卡「簽賬得FUN獎賞計劃」所載內容為準。詳情請瀏覽中銀香港網站。

• 除合資格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5.中銀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

• 免找數簽賬額只可用作日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透支現金、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獲贈免找數簽賬額前累積未繳的信用卡結欠。免找數簽賬額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退回及轉讓。

• 免找數簽賬額將誌入合資格信用卡。如合資格客戶持有一張或以上的合資格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將誌入最高檔次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卡種檔次由高至低順序為Visa Infinite卡、銀聯雙幣鑽石卡、World萬事達卡、Visa Signature卡、白金卡、鈦金卡、金卡及普通卡)。

• 當卡公司誌入免找數簽賬額時,有關合資格客戶的信用卡賬戶狀況必須正常、有效並維持良好信用狀況,沒有不能依期償還的任何到期欠款,或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或因任何理由被取消或終止信用卡賬戶。合資格客戶未能符合上述要求,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保留撤銷有關優惠的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

一般條款 

• 上述各項優惠只適用於個人銀行客戶。

• 客戶可同時享用上述各項優惠,但不可與其他非列於本宣傳品的優惠同時使用。

• 所有獲贈之奬賞不能轉換其他禮品及不能退回、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

• Apple和Apple標誌是Apple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或地區註冊的商標。App Store為Apple Inc.的服務商標。Google Play和Google Play標誌均為Google Inc.的商標。華為應用市場由華為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提供。HUAWEI EXPLORE IT ON AppGallery和HUAWEI EXPLORE IT ON AppGallery標誌均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商標。

• 客戶需自行支付下載及/或使用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手機銀行或上述任何指定手機應用程式/網站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 請透過官方軟件應用商店或中銀香港網頁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識別字樣。

• 瀏覽人士使用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手機銀行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手機銀行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

• 上述各項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或向中銀香港職員、相關保險公司及/或卡公司查詢。

• 中銀香港、相關保險公司及/或卡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暫停及取消上述各項產品、服務與優惠及修訂有關條款的酌情權。

• 上述各項優惠不適用於中銀香港及其附屬機構的員工。

• 如本宣傳品的中、英文版有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 專人接聽電話銀行服務只適用於特選客戶,詳情請向中銀香港職員查詢。

• 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相關保險公司及/或卡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風險披露聲明

以下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亦不會考慮中銀香港概不知情的個人情況。在進行交易或投資前,尤其是在您不確定或不明白以下風險披露聲明或進行交易或投資所涉及的性質及風險的情況下,您應負責您本身的獨立審查或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您應按本身的承受風險能力、財政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標、投資期及投資知識謹慎考慮是否適宜進行交易或投資。

外匯買賣風險

外幣投資受匯率波動而產生獲利及虧損風險。客戶如將外幣兌換為港幣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外幣匯率變動而蒙受虧損,客戶並將須承受貨幣兌換成本 (即相關貨幣的買賣差價)。

人民幣兌換限制風險

人民幣投資受匯率波動的影響而可能產生獲利機會及虧損風險。客戶如將人民幣兌換為港幣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人民幣匯率的變動而蒙受虧損,客戶並將須承受貨幣兌換成本 (即人民幣的買賣差價)。

目前人民幣並非完全可自由兌換,個人客戶可以通過銀行賬戶進行人民幣兌換的匯率是人民幣(離岸)匯率,是否可以全部或即時辦理,須視乎當時銀行的人民幣頭寸情況及其商業考慮。客戶應事先考慮及瞭解因此在人民幣資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響。

本宣傳品不構成對任何人作出買賣、認購或交易在此所載的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且不應被視為投資意見。

本宣傳品由中銀香港刊發,內容並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

提示: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投資及外幣買賣涉及風險及買賣差價。

BoC Pay+ 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編號:SVFB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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