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可千万别忘了!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取得商标专用权,但商标专用权却是有10年期限规定。如您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商标局将主动注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一经注销,是无法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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