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AD作为苹果公司的重要产品之一,深受包括中国用户在内的广大果粉喜爱。苹果公司为了获得“IPAD”的中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付出了6000万美元的高昂代价,今天就给各位粉丝讲讲这背后的故事。

小贴士: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京达商标注册”网官方声音和立场。网友可通过搜索或长按以下二维码添加关注“京达商标注册”微信公众号与“京达商标注册”就文章内容进行交流、声明或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