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136号文《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全面实施,新能源电价政策正经历深刻变革。
这一变革标志着工商业光伏的发展模式从依赖补贴全面转向市场化竞争,企业的收益逻辑也随之重构。

136号文以全电量强制入市交易、动态定价机制和分层激活主体为核心措施,彻底改变了光伏项目的盈利模式。
如今,光伏收益不再来自固定补贴,而是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实现,体现出环境权益价值和系统服务价值的多元化收益体系。
那么,在新政策下,工商业光伏的"电价红利"究竟从何而来?下面将为你一一剖析。
现货市场高峰时段高价卖电
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这意味着光伏发电企业需要根据实时电价波动优化售电策略。
在过去,光伏发电多以固定电价出售,收益相对稳定但缺乏弹性。
而如今,随着现货市场的开放,情况有了很大不同。
光照最强的午间时段,往往与电网用电高峰重叠。
此时,光伏发电可按照实时高价出售,获得比传统固定电价更显著的收益。
以广东省为例,作为市场化改革先行军,已率先开展新能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2025年5月,广东首批9家110千伏新能源电站正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并网容量约46.2万千瓦,首日现货交易电量达808.1万千瓦时。
这些电站通过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交易,与其他市场机组共同参与市场优化出清和响应系统调节需求,不仅提升了系统安全运行水平,还实现了更高的电力交易收益。
在现货市场中,电价会根据电力供需情况实时变化。当用电需求旺盛,而电力供应相对紧张时,电价就会上涨。
工商业光伏项目若能抓住高峰时段售电,就能获取更多的收益,这便是现货市场带来的"电价红利"。
分时电价差拉大,自发自用省得更多
随着分时电价机制的不断完善,峰谷电价差进一步扩大。
136号文引导下的电力市场改革,让企业通过用光伏电替代电网高价电,可显著降低用电成本。自发自用比例越高,收益越明显。
在一些地区,高峰时段的电价可能是低谷时段的数倍。企业在高峰时段使用自发光伏电力,避免购买高价网电,节省的电费相当可观。
例如浙江省,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提出,到2025年需求响应能力将达到最大负荷的7%。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通过调整用电行为,在电价高峰时段更多依赖自发光伏电力,从而节省电费支出。
现阶段分布式光伏正通过技术融合,从孤立电源升级为电网的柔性调节节点。
企业通过能源结构革新,将光伏发电转化为具有价格竞争力的生产要素,这正是136号文倒逼行业挖掘的本质价值。
利用好大的峰谷电价差,在高峰时用自己的光伏电,低谷时再从电网补充电力,企业在用电成本上就能实现大幅下降,这也是工商业光伏在新政下的重要"电价红利"来源。
隔墙售电与虚拟电厂,小电站也能参与市场赚溢价
136号文明确提出推动分布式电源参与系统调节,中小工商业光伏可通过聚合方式参与市场交易。这种模式使得规模较小的光伏电站也能享受电价溢价分成,提高了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虚拟电厂模式允许聚合商将多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打包,作为一个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中小民营企业可以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主站系统、智能装置和长期运维三条产品线开展业务,在不持有重资产的前提下分享市场成长红利。
通过聚合方式,分布式光伏可以参与提供调频、调峰和备用等辅助服务,获得额外收益。
比如,当电网出现电力供应紧张,需要快速增加电力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通过虚拟电厂的协调,快速调整发电出力,为电网提供支持,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小规模光伏电站的市场竞争力,还为电网提供了灵活资源,保障了电力市场供应。
对于中小工商业光伏项目而言,参与到隔墙售电与虚拟电厂模式中,便有机会获取原本难以得到的电价溢价收益,这也是新政策下的一大"电价红利"亮点。
新政下装光伏成为长期电价套利投资
在136号文时代,光伏已经从单纯的降本工具升级为赚钱资产。
企业通过自持项目不仅可以降低用电成本,还能提前储备碳资产,为未来碳配额履约或碳关税抵扣提供弹性。
环境权益正成为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和碳约束的核心工具。2025年6月全国绿证交易均价达6.5元每个,较年初低点上涨4.4倍。
分布式光伏项目未来还有可能纳入CCER体系,按当前碳价80元每吨测算,1兆瓦分布式光伏年均减排约1000吨二氧化碳,潜在年收益可达8万元。
从长期来看,随着能源转型的推进,传统能源价格可能会因资源稀缺性等因素上涨,而光伏电力成本则随着技术进步逐渐下降。
企业投资建设光伏项目,相当于锁定了未来一段时间的较低用电成本,同时还有机会通过绿证交易、碳资产交易等获取额外收益。
企业主在考虑投资光伏项目时,应重点关注屋顶光照条件、自发自用比例和并网协议中的电价条款。
尽早布局光伏项目,可以率先享受电力市场化改革带来的红利,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先发优势。
这也意味着,在新政下投资工商业光伏,从长期视角看,具备通过电价套利实现资产增值的潜力,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电价红利"获取方式。
结语

136号文的实施标志着光伏行业彻底告别补贴依赖,进入全面市场化竞争阶段。
政策变革虽然带来了短期阵痛,但却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工商业光伏的价值评估体系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从单一卖电收益转向能源自主、系统调节、环境溢价和品牌价值等多维价值共生体系。
企业需要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优化光伏电站运营策略,才能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抓住机遇,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随着电力现货市场的不断成熟和辅助服务机制的完善,工商业光伏将展现出更大的市场价值和系统价值,成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企业若能深入理解并合理利用新政下的各种收益逻辑,挖掘"电价红利",必将在这场能源变革中收获颇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