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助力大连知名餐饮企业
取得商标行政诉讼终审胜诉
隆安权鲜枝律师、侯岳岩实习律师代理的宝格丽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判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宝格丽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上诉人蔡庆贺是宝格丽音乐咖啡BALCARY MUSIC COFFEE注册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的权利人,其经营的宝格丽音乐咖啡店系大连知名餐饮企业,我方成功以第43类(提供临时膳食)上的在先引证商标,无效了被上诉人在该类指定商品上的“宝格丽”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商标权益。
本案中,在商标评审阶段,我方以2007年6月4日在先申请的引证商标,对被上诉人2012年10月13日申请的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商评委支持了我方主张,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被上诉人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请求撤销商评委决定,重新做出决定。一审法院认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争议焦点在于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综合考虑原告商标注册情况、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的使用情况,两者标志存在差异因素,两者并存不会产生混淆误认。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商评委决定,重新做出决定。
在二审中,针对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我方从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理解和适用角度,结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中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查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院的在先判决,分析了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指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呼叫和主要认读部分均相同,诉争商标是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应认定诉争商标和引证商标近似;此外,将被上诉人另案提交的《商标异议申请书》作为上诉人证据,以强调被上诉人自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我方的努力获得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并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隆安知产团队】
隆安拥有一支实力和业绩突出、专业人员逾150人的知识产权团队,其中专职律师54人以上、专利及商标代理人43人,麾下云集了包括最高院知识产权专家、原法官、原检察官、原审查员、仲裁员、司法鉴定员等各路英才,能用中英日德等语种为客户提供从知识产权的获权、战略、管理、确权、许可转让直至维权、纠纷解决的一站式专业服务。
截止目前,隆安知产团队代理的专利商标申请逾2万件,知产诉讼代理经验1万多件。隆安代理的知产案件每年都有被入选各级法院、各专业团体协会及评估机构评定的知识产权十大案件、典型案例等,彰显了隆安作为一流大所的品牌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