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怀远县兰桥刘某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5年1月2日,怀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怀远县兰桥刘某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2日,接投诉举报线索,怀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怀远县兰桥刘某某经营部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标识为“延津县帝益麦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郑麦136”麦种共计26袋,每袋净含量15公斤。经生产厂家鉴定,上述“郑麦136”麦种26袋为侵权假冒产品。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商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经查,当事人店内销售的“郑麦136”麦种是2024年9月28日从怀远县双桥镇购进,进价为2元/斤,截至执法人员扣押并未售出,货值共计156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怀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涉案麦种与老百姓息息相关,涉及民生,关系着消费者切身利益。本案的查处,展示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等行为方面的坚决态度和有效措施,避免消费者在购买麦种时受到误导,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切身利益。
(来源: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周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