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新百伦”受困于“百倫”

“新百伦”受困于“百倫” 福旋商标注册
2015-09-25
1
导读:以慢跑鞋著称的品牌“NEW BALANCE”,当其品牌拥有者美国新平衡运动鞋公司(下称新平衡公司)欲在中国


以慢跑鞋著称的品牌“NEW BALANCE”,当其品牌拥有者美国新平衡运动鞋公司(下称新平衡公司)欲在中国将“新百伦”商标注册在眼镜等商品上,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以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决定申请商标在眼镜商品上予以驳回,其他商品上予以核准注册。

  随后,新平衡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决定。

  据了解,申请商标为第11263612号“新百伦”商标,由新平衡公司于2012年7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在第9类防眩罩、眼镜等商品上。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决定,驳回申请商标在眼镜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其他商品上予以核准注册后,新平衡公司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在眼镜商品上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据悉,引证商标为第4621216号“百倫BOLUNE HANDMADE及图”商标,由广东省自然人周某于2005年4月提出注册申请,后被核定使用在第9类眼镜、眼镜框等商品上。

  在新平衡公司的主张未得到商评委认可后,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平衡公司诉称,首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其次,其拥有的“NEW BALANCE”商标在中国以及全球均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申请商标是原告根据自身知名的“NEW BALANCE”商标进行音译而来,且原告的“NEW BALANCE”商标与其“新百伦”商标已经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不存在抄袭、摹仿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形。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为汉字“百倫”,申请商标“新百伦”完整包含引证商标汉字部分“百倫”,两商标如共同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故二者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而且新平衡公司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与其“NEW BALANCE”商标形成对应关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它方面的知识的话,可以到广州市福旋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咨询相关问题的。全国免费热线:4008-088-638

福旋商标代理竭诚经营“乐享资讯,轻松咨询”微信服务,通过我们的公众平台,您可以获得:
1.最新行业资讯分享
2.成功企业经营之道
3.工商法律法规精析
4.专业顾问答疑解惑
如何关注福旋商标代理:
1.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关注
2.点击“添加朋友”-“查找微信公众账号”- 搜索“福旋商标代理”并加关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福旋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企业登记代理(工商注册)、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项目投资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二维码、网页设计、商标设计、网站建设及推广、等等~
内容 207
粉丝 0
福旋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企业登记代理(工商注册)、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项目投资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二维码、网页设计、商标设计、网站建设及推广、等等~
总阅读22
粉丝0
内容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