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从申请到注册成功需要漫长的周期,每个申请的商标都包含了申请人和代理人的满满期待!所以注册下来的商标,申请人要格外珍惜和保护,现在给大家着重强调几种已注册商标失效的情形,一定要认真看哈!
第一种 注册后5年内被无效宣告
无效宣告: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
无效宣告类型:对已注册商标启动的依职权和依申请两类无效宣告。一般情况为依申请提出无效宣告。

第二种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三年不使用的时间起算点是自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第三种 十年到期未续展
商标期满前12个月内,期满之后6个月内宽展期日提交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是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种 公告期被异议
商标经过漫长的实质审查期后商标局会下发初审公告,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在公告期内被人提出异议。
谁是异议人:
1、认为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禁注等规定,任何人均可提出。
2、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商标被人提出异议、无效、撤三之后不要慌张,商标权利人在收到文件后, 按照时间期限,提交书面答辩和相应证据材料。
有两点强调下:
1、商标主体信息变更后,如:申请人名义、地址,要及时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尤其是变更地址,以防错过商标局下发的各类文件。
2、随时注意商标动态,收到异议、无效、撤三申请会及时更新出来,即使收不到文件,也可以看到排版公告及时跟代理机构商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