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一、数据的编排与数据是一回事
二、不保护无独创性的数据是立法者的价值取向
三、爬虫协议不应视为商业道德
四、无客体支撑的竞争优势是虚构的法益
五、“反法”规制会导致数据霸权与利益失衡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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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转自公众号“知产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