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浩坚奶茶店因商标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店的商标违法行为涉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问题,具体违法内容为,该店在进行商业活动中,未能遵守中国的商标法规定,进行了商标的侵权行为。经过对该行为进行详述。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浩坚奶茶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六十条/第2款,并由此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鉴于其实施侵权行为的事实明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