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假团伙与旅游行业从业者联手,以销售“海关罚没”“走私”“免税折扣”的奢侈品为幌子,专挑外地游客下手,牟取非法利益。日前,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洪某、杨某等11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其中8人被适用缓刑。11名被告人无一上诉,并积极退赃,已接受社区矫正的8人表现良好,全部实现再就业。
购物游成为“吸金术”
频繁更换经营场所
路易威登、香奈儿、劳力士、古驰、爱马仕……只要是叫得出名字的大牌商品,在这个商场里几乎都能找得到。为了迎合顾客喜好,商场时常对不同品牌的销售“热度”进行统计研究,并参考网络上的各类品牌市场的占有率,灵活分析调整进货比例。
面对如此不真实的优惠价,有些顾客会反复追问货物的来源是否合法。这时,受过“岗前培训”的导购就会拿出事先伪造好的品牌授权书、购销合同、发票等全套资料,对顾客“催眠”。“我们有完整的手续”“您看看商场的地理位置、硬件设施,卖假货的不可能有这种条件”“能和旅行社合作的肯定是正规经营的商场啊”……不少顾客都被假象所迷惑,但也有识货的人发现端倪,联系商家进行售后维权。遇上这种棘手的情况,公司会立刻派专人进行安抚,推脱商家也是受害者,并会无条件全额退赔。
商场经营期间,曾两次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封。为了躲避检查和处罚,洪某开始频繁更换经营场所,从不在商场门口挂招牌,用于员工内部联系的工作群也被他们及时清空聊天记录,还定期解散再重新组建。
不仅如此,旅行社、司机带人进场都需要事先与商场联系,确定来店人数和到店时间,凭接头暗号进入,并实行严格的进出登记制度。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洪某在商场的各个角落都装上了监控摄像头,聘请保安24小时查看。一旦街面上、楼道中、商场门口有陌生人员和可疑迹象,立刻关闭商场闸门,通知所有人员就地解散。洪某等人因害怕暴露,基本不露面,员工们称“很少看到老板来现场”。
1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
2021年6月,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和布控,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一举将所有涉案人员抓获。被抓获时,部分犯罪嫌疑人已经到达机场准备逃离。据统计,犯罪嫌疑人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384万余元,尚未销售的价值950万余元。由于该案案值较大,多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
主犯杨某辩称,商场是真假货混卖的,并企图借此模糊证据。“如果真假货混卖,有无真假货分区、有无不同的定价策略、有无不同的抽成比例?”面对承办检察官的发问,杨某无法自圆其说,后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促成杨某认罪悔罪。
多名从犯基于侥幸心理也否认主观上知道商场售假。经过承办检察官的不懈努力,11名被告人最终全部认罪认罚,1名主犯庭前即缴纳了20万元罚金。日前,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董文静 邱晨帆)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