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IPRdaily
作者:熊超律师
苦逼的“乔丹”被抢注案,我国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乔丹的商标,驳回美国名人迈克尔乔丹撤销商标的请求。再例如,前段时间的宁泽涛,苏炳添,以前的姚明,易建联被抢注事件等等。比较迫切的是,宁泽涛第25类商标通过审查就要公告了,宁泽涛该怎么办?屠呦呦又该怎么办?见下图:

第5类药品类商标被抢注,申请时间为2012年1月9日(已隐去申请人信息)

第9类商标被抢注,申请时间为2012年6月6日(已隐去申请人信息)
名人的人名被注册商标后,将会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也会带来更多的社会关注度,所以铤而走险者众,恶意抢注者众!
所谓商标的抢注,就是抢先注册他人已经在先使用并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或在先权利。那么,他们是钻了什么法律空子,又是怎么钻的这个空子呢?
空子1,依照商标法律规定,注册商标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因为外国的注册商标如果要在中国得到商标专用权保护,必须在中国也进行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商标必须在一个国家进行申请注册后,才会获得这个国家的商标专用权利。凡是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只要没在我国进行商标专用权申请,则他人就有权进行申请注册。
空子2,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审查,主要审查在申请商标申请之前是否存在与申请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在先权利,如有则驳回,如无则通过初审进入三个月公告期。
只要商标本身不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具备了商标的区别性和显著性特点,其通过率就会很高!
空子3,商标初审公告三个月内,权利主体、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对申请抢注的这个商标提出异议的。一旦提出异议,就必须进行异议的审查。不过,身在国外名人们,碍于国家和国家之间的距离,鞭长莫及、望洋兴叹者多!
空子4,采用谐音、换字等方式,修改名人人名,提高文字的自身含义,通过商标注册。商标局商标审查时通常审查是否跟别人的在先权利相同或近似,如果采用谐音修改的方式,往往会使文字产生自身独特含义具备商标的区别性和显著性法律特性,故而取得商标注册的几率更高。例如“流得滑”涂改液,"赵本衫"服装,"爱戴"避孕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