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余立风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中国的履约时间表:
从
2021
年起
中国将淘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的含汞电池、荧光灯产品的生产和使用;VCM(氯乙烯,会产生含汞废水)生产行业实现单位产品的使用量在2021年降低50%(2010年的基础上)
到
2032
年
要关停所有原生汞矿的开采;针对燃煤电场的排放源,到2020年完成排放编制,明确重点管控来源,确定减排目标和措施。
为了履行公约,环保部已会同相关部门修订了多项涉汞排放标准,评估了目前10个主要的涉汞行业的状况,启动了战略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以控源、减量、发展替代技术共同推进用汞行业的减量化,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含汞废物以及污染场地的管理工作。
履约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双赢的过程,履约的同时也是倒逼了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

据介绍,我国是汞的使用和排放大国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国已经把汞列入了5种优先管控的重金属之一,在正式履约之前部分行业的工作已经开展了管控,通过节能减排等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

本篇文章或报道转自 中国质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