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以上文件, 我们也是在跟客户沟通 ,由于客户担心成功几率 ,所以我们找到的相对应的一系列证据 来证明不存在侵犯姓名权。以此针对这个案件 总结下来 我们想要讲的点如下1,首先拿到一个案件我们先要分析可行性来做出判断,客户需要我们提供专业的建议来确定可以做哪种案件比如 复审 撤三+复审+注册 无效宣告+复审 或者 风险代理 2,在客户决定做复审的时候 我们会分析找出哪一点可能会对这个案件成功有帮助的材料 ,话术 ,来提供给我们写文老师来作为一个思路。
3,针对案件想要讲的点是 针对 姓名权 的一个补充,并不是所有牵扯到姓名权,国家烈士 (例如 武大郎) 的就绝对百分百驳回 ,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并非所有的姓名都不可以作为商标被注册,而是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该条件就是“系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标,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
事例中的“顾景舟”与“葛优”也是国家级的艺术家和演员,从该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姓名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对于该姓名的知名度要求是非常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