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阿迪达斯三条纹运动鞋以每秒钟3双的速度被买走,欧盟法院却宣告这个百年设计"缺乏独占性"。
从2020年痛失欧盟核心商标权,到2024年初在美国再遭重挫,这个德国运动巨头用十年败诉史揭开商业世界最残酷的真相:深入骨髓的品牌符号,为何反成法律体系的"弃子"?
法律眼中的“平庸设计”
阿迪达斯自1952年沿用至今的三条纹,被欧盟法官定义为“基础几何元素的简单组合”,认为其“缺乏先天显著性”。
法院指出,三条平行线不具备独创性,任何品牌均可自由使用类似设计装饰产品。
更致命的是,市场上已有超2000个条纹商标注册成功,包括彪马四条纹、特斯拉Echo条纹等“近亲”,进一步削弱了三条纹的独特性
商业认知与法律逻辑的对撞
尽管阿迪达斯提交了年耗资2.6亿欧元的营销数据,试图证明三条纹通过长期使用获得“后天显著性”,但法院认为其未能有效阻止行业对条纹元素的“集体驯化”。
运动服饰领域45%的品牌使用条纹设计,导致法律更倾向将其归为公共资源。
反观奢侈品牌如香奈儿,通过严格维权将双C标志铸成法律壁垒,形成鲜明对比。
破局策略
企业若想避开“阿迪式困局”,就要在申请商标时,注意以下几点:
避开行业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
例如,“APPLE”指定在新鲜水果上进行商标注册,就不会被通过。因为“APPLE”是水果的一种,使用在新鲜水果商品上,就明显缺乏显著性。而用于电子产品上,就凸显出其显著性。
选择自创词或臆造词
自创词是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字母组合本身在词典上没有任何含义,是自己独创的。例如诺基亚、微软、新浪和摩托罗拉。臆造词是指凭主观臆想,杜撰的词语。例如,“柯达KODAK”胶卷,“海尔HAIER”电器,即是由臆造词构成的商标。
商标设计
既不能太简单、太普通,从而不具备任何特点;但也不能太过复杂,使得商标的特征被繁复的细节所掩盖。
动态化维权
建立商标使用证据库,包括销售数据、广告投放记录及消费者认知调研,为“后天显著性”举证提供支撑。
在全球化竞争中,品牌需在简洁传播与法律防护间找到平衡——既要让符号深入人心,更要通过技术创新、法律策略与市场教育,构筑动态化的知识产权护城河。
阿迪达斯的“条纹战争”不仅是商标法的经典案例,更为企业敲响品牌资产管理的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