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进标准立项公开、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帮助广大标准化工作者更好地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标准研制质量水平,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自3月12日起在“中国标准信息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开设“审评业务知识问答”专栏,陆续推出国家标准审核和立项评估工作中常见问题解答。
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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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采标中的MOD和NEQ?
按GB/T20000.2—2009的“4.3修改”和“4.4非等效”进行判断。
依据:GB/T20000.2—2009的“4.3修改”中规定,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时,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或二者兼有:
——技术性差异,并且这些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被清楚地说明;
——文本结构变化,但同时有清楚的比较。
一致性程度为“修改”时,国家标准还可包含编辑性修改。
“修改”可包括如下情况:
a)国家标准的内容少于相应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要求少于国际标准的要求,仅采用国际标准中供选用的部分内容。
b)国家标准的内容多于相应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要求多于国际标准的要求,增加了内容或种类,包括附加试验。
c)国家标准更改了国际标准的一部分内容: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部分内容相同,但都含有与对方不同的要求。
d)国家标准增加了另一种供选择的方案:国家标准中增加了一个与相应的国际标准条款同等地位的条款,作为对该国际标准条款的另一种选择。
GB/T20000.2—2009的“4.4非等效”中规定,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时,存在下述情况: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不同,同时这种差异在国家标准中没有被清楚地说明,“非等效”还包括在国家标准中只保留了少量或不重要的国际标准条款的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的国家标准,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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