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 家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司 局 函
科标字〔2021〕46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快推进林业能源领域标准化工作,科技司、生态司组织编制了《林业能源领域标准体系》(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标准牵头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林业能源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情况表》(附件2)完成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林业能源领域标准体系
2.林业能源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情况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司
2021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