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2月12日,土耳其发布通报,修订《土耳其食品法典 污染物法规》。该法规规定了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水平,以及识别、预防、减少或消除与污染物相关风险源的责任。该法规包括硝酸盐、真菌毒素、重金属、3-单氯丙二醇(3-MCPD)、3-MCPD脂肪酸酯和缩水甘油脂肪酸酯、二恶英和二恶英样多氯联苯(PCB)、多环芳烃(PAH)、三聚氰胺及其结构类似物、天然植物毒素、高氯酸盐和其他污染物。随着新法规的颁布,2011年12月29日《官方公报》中公布的编号为28157的《土耳其食品法典 污染物法规》将被废除。
该法规评议期截止至2023年2月10日。
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标准推广与国际合作部承担了“市场监管总局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中心”(简称“通报评议中心”)工作,具体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咨询等技术支撑工作的组织实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是针对WTO其他成员通报的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通过评估其是否符合WTO相关透明度规则、是否与相关国际标准一致性等,向该通报成员进行咨询、磋商或提出合理性建议,要求其修改、废止或延期实施相关措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是帮扶企业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减少外贸损失、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参与双循环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该项,通报评议中心将充分发挥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在标准审评、国际标准化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服务企业妥善化解贸易摩擦、规避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