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七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出具体安排。
《行动方案》围绕加快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引领设备更新、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动产业循环畅通三方面工作,确定13项行动任务,分别是加快提升能耗能效标准、持续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低碳技术标准攻关、强化设备技术标准提升、推进二手产品交易标准建设、健全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方案发动各行业部门通过严格执行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运用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加快配套适宜黑龙江省地域特点的服务性地方标准,最大程度释放标准化支撑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际效能。同时,为了配合国家标准升级,今明两年完成制修订配套地方标准67项,有力推动产业循环畅通。
《行动方案》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对照重点国家标准项目清单发动企事业单位和驻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推动标准落地见效。二是加强标准宣贯,组织行业内企业认真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引导企业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到标准解读到位、执行到位。三是强化政策支持,注重标准与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协同,推动标准和政策统筹布局、协同实施。四是加强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按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具、安全玻璃、消防产品、儿童玩具等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加大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产品的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