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的法律体系融合了西方和传统泰国法律的原则。泰国政府是君主立宪制国家,由总理担任政府首脑,下设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传统的泰国法律源于高棉帝国使用的印度教婆罗门法律。根据宪法,国王几乎没有直接权力,而是作为国家认同和统一的象征。
泰国的劳资关系主要受泰国劳动保护法的约束。泰国劳动法是泰国就业权利的最佳保障。它规定了雇主对其雇员的权利和义务,反之亦然。泰国劳动法被认为更能保护员工的权利。
在泰国签订书面雇佣合同不是强制性的。口头协议足以约束雇主和雇员。但是,强烈建议有一个,以避免纠纷,保护双方的利益。雇佣合同中应包括以下细节:
雇主和雇员的个人资料
开始日期、期限和试用期
雇员的职责和雇佣条件
员工职位
工作日和时间
报酬
休假权利
保密权
知识产权
解雇
争议解决
泰国的雇佣合同不需要用泰语写成。但是,如果员工是泰国国民,则建议使用泰语(或双语合同),因为他或她可能无法清楚地理解用英语或其他语言编写的合同。
合同通常是无限期的,固定退休年龄为 60 岁。
泰国劳动法区分以下内容:
受泰国民商法典管辖的工作雇佣(独立承包商关系)。
雇佣服务(雇佣关系),主要受泰国劳动保护法 BE 2541 (1998) 管辖。
对于雇佣关系,雇主和雇员可以约定无期限或固定期限的雇佣合同:
当没有指定的结束日期时,任何一方均可通过通知或代通知金终止合同。雇主只能在有理由的情况下终止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
拥有 10 名或更多雇员的雇主必须向泰国劳工部提交工作规则。雇主还需要保留一份员工登记册,其中有泰语的具体要求。工作规则必须至少包含以下详细信息:
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假期和休假规则
加班和假期工作规则
支付工资的日期和地点(包括加班费、节假日和节假日加班费)
请假和请假规则
纪律和纪律措施
提出申诉
解除雇佣和遣散费
工作规则必须在公司雇用 10 人或更多人后 15 天内公布。此类规则的副本必须保存在营业地点,并且必须分发给员工。
拥有 10 名或更多员工的雇主必须以泰语保存员工记录,其中包含以下信息:
姓名、姓氏和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和年龄
地址
就业开始日期
职位和职责
工资率和其他福利
终止日期
雇主必须自终止雇佣之日起保留雇员的记录不少于两年。
拥有 10 名或更多雇员的雇主必须每年 1 月向总干事提交一份关于雇佣条件和工作条件的报告。
试用期是允许的,没有规定最长期限。但是,通常不应超过 119 天,因为遣散费将在 120 天触发。
如果试用期延长– 如果初始试用期和延长试用期的总和为 120 天或更长 – 员工可能有权在终止时获得遣散费。
一般来说,最长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最多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工作日不足八小时的,经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九小时,但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
雇主必须为雇员每连续工作五个小时或以上的时间提供至少一小时的休息时间。雇主和雇员可以事先约定休息时间少于一小时。但是,当结合在一起时,每个工作日的总休息时间不能少于一小时。
总工作时间,包括一小时休息和任何加班,每天不得超过 11 小时。
每周至少有一天必须指定为带薪休息日,通常是星期日。
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班费为每小时工资的 1.5 倍。
在休息日、公众假期或年假日加班,加班费为:
节假日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小时工资的两倍
节假日加班时间:正常小时工资的三倍
不需要奖金或额外一个月的工资,这被认为是雇主可以向雇员提供的额外福利。雇主决定这种酌情奖金的数额。
雇主或雇员可以通过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雇佣合同。除非雇佣合同规定了其他条款,否则通常为一个月的通知期。
如果雇主希望在没有提前通知期的情况下立即终止雇佣合同,雇主必须支付代通知金。
对于无故解雇,被解雇的员工向劳动法庭提出不公平解雇索赔的可能性非常高。在这种情况下,包括最终和解和律师费在内的索赔将超过任何赔偿。
如果由于员工的严重不当行为而终止雇佣关系,则不需要提前通知或代通知金,例如在以下情况下:
员工在履行职责时不诚实或犯了刑事罪行
员工故意造成损害
员工的疏忽对雇主造成严重损害/使他人处于危险之中
即使有雇主的书面警告,员工仍违反工作规则、规定或命令
员工在没有通知或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 3 天缺勤
雇员被判入狱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将终止通知社会保障办公室。当终止涉及外国雇员时,雇主必须将终止通知劳动部就业局和移民局。
泰国的提前通知期为 30 天或代付 30 天。
遣散费的金额取决于员工的服务年限。员工无正当理由依法被解雇的,有权获得以下遣散费:
30 天工资,雇佣期至少为 120 天但少于一年(120 天 – 1 年)
90 天工资,雇佣期至少为1年但少于3年(1 – 3 年)
180 天工资,雇佣期至少为3年但少于6年(3 – 6 年)
240 天工资,雇佣期至少为 6 年但少于 10 年(6 – 10 年)
300 天工资,雇佣期至少 10 年但少于 20 年(10 – 20 年)
400 天的工资,雇佣期为 20 年或以上(20 年及以上)
被解雇的员工也有权获得以下所有补偿:
未付的工资或其他费用
代替提前通知付款(如果没有提前通知)
支付上年累计假期
按比例支付当年未使用的假期
因严重不当行为而被解雇的员工不支付遣散费。
解除付款,包括当月工资、未使用的年假和遣散费(以及加班费,如果有的话),必须在终止之日起三天内支付给员工。但是,代通知金应在终止之日支付给雇员。
泰国法律并未禁止雇主在雇用期间和终止后限制雇员的活动。
竞业禁止和不招揽条款被视为保护双方的商业权益。这必须是互惠协议,其中:
执行它不会妨碍员工谋生。
它仅适用于特定业务,并在被认为是公平的规定期限内执行。
限制可以是一段时间或地理区域。
定期合同只能用于某些类型的工作(例如长达两年的特殊项目或临时性质的工作和季节性工作)。《劳动保护法》管辖定期雇佣合同,并规定在雇佣开始时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必须通过定义雇佣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来明确声明它们是“固定的”。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说明雇佣关系将在期限结束时终止。
如果雇佣合同用于上述以外的工作,则可能被视为无限期。
定期合同:
不能有试用期
不能在规定的结束日期之前终止,除非任何一方违约
不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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