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是一个拥有约 580 万居民的欧洲小国。它以其高生活水平和在包括人口幸福感、医疗保健、公民自由和低腐败程度在内的比较指标中的高全球排名而闻名。
丹麦本身由三个主要地区组成:日德兰半岛、小岛菲英岛和较大的西兰岛。后者是迄今为止该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还有许多其他较小的岛屿。格陵兰和法罗群岛也构成丹麦王国,但大多是自治的。
丹麦气候温和。由于地处偏北,冬天白天很短。然而,在夏季,太阳早在凌晨 4 点就升起,可能直到晚上 10 点才落下。
丹麦是一个繁荣的欧洲国家,与斯堪的纳维亚邻国瑞典和挪威有着密切的文化联系。社会平等、谦虚和平等的行为(“Janteloven”)是丹麦文化的重要元素。
丹麦的人口主要是基督徒(路德教)。虽然超过 70% 的人口是丹麦教会的成员,但只有 3% 的人定期参加教堂礼拜。丹麦穆斯林约占人口的 5%。
丹麦语为官方语言。由于语言与丹麦语密切相关,许多丹麦人也能够用瑞典语和挪威语进行交流。德语被公认为日德兰半岛南部的少数民族语言。大多数丹麦人能流利地说英语作为第二语言。
与许多其他欧洲国家不同,丹麦没有规定雇员最低权利的一般劳动法。相反,许多个人法规适用于授予这些权利。他们的申请将取决于所涉及的雇佣关系类型。例如,丹麦《受薪员工法》仅适用于主要是白领的受薪雇员。有适用于海员、职业培训生、公务员和农业部门雇员的特定法规。
丹麦就业立法的主要来源(按优先顺序排列)是《受薪员工法》(和其他替代方案)、CBA 和个人雇佣合同。
法律要求丹麦雇主为雇员提供雇佣合同。但是,该合同不必用丹麦语书写。
雇佣合同必须包含以下详细信息:
雇主和雇员的姓名和地址
工作场所的位置和雇主的主要办公室或地址
职位描述或员工的职位、职级或职位类别
就业开始日期
预期工作期限(如果不是长期工作)
员工休假的权利(包括员工休假期间是否支付工资)
雇员和雇主的通知条款
适用的或商定的工资加津贴或未包括在此范围内的其他形式的报酬(例如养老金缴款、住宿和膳食)
工资支付频率
标准的每日或每周工作时间
有关 CBA 或其他规范就业和工作条件的协议的信息
雇佣合同的条款不得规定低于雇佣立法或适用的 CBA 规定的任何最低法定权利的条件。
试用期在丹麦很常见。法定最长期限为三个月。此期限不得延长。试用期内,双方有权提前14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丹麦的全职工作周通常为 37 小时。这是在五天内分配的。工作时间通常被认为是上午 6 点到下午 6 点之间 丹麦的职场文化强烈反映了积极的工作与生活平衡。因此,除特殊情况外,经常或持续超过这些时间是相当不寻常的。雇员的工作时间应在雇佣合同中明确。
丹麦没有规范加班的具体立法。许多受薪雇员的合同规定工资包括加班费。这不适用于按小时计酬的工人。大多数情况下,有关加班费的规则将在适用的 CBA 中说明。最典型的模型是前三个小时额外增加 50%,随后几个小时额外增加 100%。这 100% 的额外费用也适用于周日或公共假期执行的工作。
根据《工作环境法》在丹麦实施的欧盟工作时间指令,在四个月的参考期内,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奖金在丹麦相当普遍。奖金条款和总额因资历、职能和行业而异。以书面形式概述奖金条款被认为是最佳做法。丹麦《受薪员工法》保证,在雇员辞职后,如果在发放奖金期间继续受雇,该雇员有权按比例获得他们本应收到的任何奖金。
在公平的理由下是允许解除的。没有规范纪律程序的具体立法。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未向员工发出事先书面警告,则因员工情况(绩效问题等)而导致的任何解雇将被视为无效。
雇主可以在通知期内让雇员休园假。但是,雇主没有法定权利支付代通知金。
与许多其他欧盟国家相比,丹麦规范雇主与雇员关系的立法通常更为自由。它往往对雇主更有利。但是,某些类别的员工享有免于解雇的保护。这些包括;怀孕的雇员、休产假或陪产假的雇员、健康和安全代表以及工会代表。其他类别也可能受到保护。
受雇时间少于 12 个月(因此不受《受薪员工法》涵盖)或未受 CBA 涵盖的员工不会自动受到不公平解雇的保护。
在职时长 |
通知期限 |
0 – 3 个月 |
14天 |
3 – 6 个月 |
1个月 |
6 个月 – 3 年 |
3个月 |
3 – 6 年 |
4个月 |
6 – 9 年 |
5个月 |
9年以上 |
6个月 |
在丹麦,离职后义务条款受丹麦限制性契约法的约束。该法案在必须如何起草离职后义务条款以使其可执行方面包括相当严格和具体的要求。
该法承认三种类型的离职后义务条款:
1) 竞业禁止条款可能在离职后 6 个月或 12 个月内仍然有效
2) 不得招揽客户条款,该条款可能在离职后 6 个月或 12 个月内仍然有效
3) 合并条款,仅在离职后六个月内有效。
如果员工担任特别受信任的职位或员工做出了发明,则只能要求员工签署竞业禁止条款或合并条款。禁止招揽条款可能仅适用于与员工有“重要”关系的客户。在终止雇佣关系时,必须向员工提供一份适用客户的名单。
雇员有权在竞业限制条款的限制期内获得补偿。根据限制期的长短,无论是 6 个月还是 12 个月,补偿必须对应于员工月薪的 40% 或 60%。
如果终止由雇主发起,竞业禁止条款将无法执行。
除合同通知期付款外,还可向员工支付遣散费。被解雇的雇员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12至17年的,雇主应分别支付相当于1至3个月工资的金额。为同一雇主工作不到 12 年的人无需支付遣散费。
经济解雇包含在遣散费规则中。集体解雇没有具体的法定裁员补偿。
欧洲法院在 2019 年表示,公司必须实施客观、可靠和可访问的系统来记录员工的工作时间。
与许多其他欧洲国家相比,丹麦的工会会员人数相当多。然而,近年来它已大幅下降。据估计,大约三分之二的劳动力是工会成员。在丹麦加入工会是自愿的,不应受到雇主的影响。
允许在特定时间段或特定任务中签订定期合同。固定期限合同没有规定的最低或最高条款。但是,时间限制必须以该雇佣的特定情况为基础。
重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有客观理由。临时工享有与全职员工相同的权利和福利。任何差别待遇都必须有客观原因。
在实践中,两年的累积期限被认为是最长期限。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续约可能被法院视为可疑并违反了《受薪员工法》。
收入分为三类:
1. 个人收入(工资和就业福利、自雇收入、出租房地产的利润等)。
2. 资本收入(利息收入等)。
3. 股份收入(股息、股份损益等)。
所有个人收入均需缴纳 8% 的劳动力市场贡献税(“AM”)。在计算其他税款之前,该税款会从员工的收入中扣除。
所得税税率是累进的,涉及州、市和教会税。最低税率约为 36%,税率最高可达 51% 的边际所得税率。
个人有权获得每年 46,500 丹麦克朗的免税个人免税额。例如,前 46,500 丹麦克朗的应税收入(在支付 8% 的 AM 税后)是免税的。未使用的个人免税额可在配偶之间转让。
最常见的允许扣除额是:
雇员对经批准的养老金计划的供款
在家庭和工作之间旅行
失业保险和工会会员订阅
利息费用(抵押贷款和其他债务)
双户
慈善捐款
与工作相关且雇主不承担的差旅费(最高 28,600 丹麦克朗)。
应税基数(丹麦克朗) |
税率% |
0 – 50,543 |
8 |
50,543 – 577,174 |
41* |
>577,174 |
5 – 56* |
雇主必须从雇员的工资中扣除税收和社会保障缴款。这是按照税务机关在员工税卡上注明的税率计算的。
在丹麦,社会保障缴款由政府通过税收系统收取。除了所有收入的 8% 的劳动力市场缴款外,所有就业公民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障缴款。
与大多数其他欧洲国家的雇主一样,丹麦雇主必须代表其雇员缴纳社会保障金。然而,与大多数其他国家相比,丹麦的缴款不大。每位全职员工每年的平均缴费约为 10,000 丹麦克朗。
标题 |
每季 (丹麦克朗) |
每年 (丹麦克朗) |
AUB(雇主报销系统) |
803.25 |
3213.00 |
AES(劳动力市场保险) |
99.00 |
396.00 |
Barsel.dk(产假/陪产) |
337.50 |
1350.00 |
Finansierings bidrag(员工保障基金) |
142.75 |
571.00 |
丹麦劳动力市场基金 |
1.75 |
7.00 |
Lønmodtagernes feriemidler(应计假期工资) |
4.75 |
19.00 |
每名全职员工的总数 |
1389.00 |
5556.00 |
薪金一般按月计算,并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或前后支付。
在丹麦,工资单是一项法律要求。
丹麦的员工从入职第一天起有权享受带薪年假。这使他们能够赚取和使用带薪休假时间。每年最低津贴为 25 天,员工每月可累积 2.08 天假期。这可以在他们想要的时候使用。放假时间为9月1日至8月31日(12个月),可在9月1日至12月31日(16个月)之间使用。这为雇员和雇主都提供了灵活性。
自每年 12 月 31 日起,未使用余额的员工最多可在新的一年结转 5 天。高于此金额的任何款项都将支付给丹麦度假基金 ( Feriekonto )。向 Feriekonto 支付未使用天数的费用为月薪的 12.5%。这适用于每天。
员工通常会获得额外的五天假期 ( fereriefridage )。这些日子是在使用或丢失的基础上给出的。它们不能展期,也不会向 Feriekonto 支付任何未使用的天数。
假期奖金为基本工资的 1%,每年支付两次。它可以在 5 月(第 1 个 9 个月)和 8 月(剩余 3 个月)支付。
受薪雇员有权在生病期间请假。《受薪员工法》和大多数 CBA 规定,雇员在生病期间通常有权获得至少 90% 的全薪。一般来说,在生病的前 30 天,雇主必须向雇员提供此项补偿。在那之后,当局将继续为疾病津贴提供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雇主通常会支付赔偿金,然后由当局退还。作为一般规则,员工有权在 9 个月内获得最多 22 周的疾病津贴。
通常,生病被视为合法缺勤。因此,它不会被视为解雇的公平理由。但也有例外,例如长期患病,雇主无法确定雇员何时能够恢复工作,以及其他同事无法完成工作任务。
父母在生病的第一天和第二天获得带薪休假,以照顾生病的未成年子女。
2020 年 6 月,丹麦议会出台规定,允许所有失去 18 岁以下孩子的父母有权休六个月的丧假。
如果员工遇到与疾病或事故有关的“家庭原因”,他们有权请假。这包括家庭中的死亡。如遇不可抗力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剥夺劳动者请假的权利。然而,缺席是没有报酬的。在实践中,大多数雇主都会制定带薪休假政策,以防近亲丧亲。
孕妇有权在分娩前休假四个星期。此后,她们有权享受 14 周的产假。
父亲有权享受两周的陪产假,必须在孩子出生后的 14 周内休。
在最初的 14 周产假结束后,每位父母都有权享受长达 32 周的育儿假。如果父亲愿意,他们可以在孩子出生后的前 14 周内开始休假。
每个父母都可以将育儿假延长八周。但是,在职父母也可以将假期最多延长 14 周。如果延长假期,假期期间的每日津贴将减少,因为32周的每日津贴是可以支付的最高金额。
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权将 32 周的育儿假的一部分推迟到孩子 9 岁之前的任何时间。但是,如果已经选择延长休假,则不能推迟休假。
亲生父母的相同权利也适用于养父母。
员工有权在公共假期获得全薪。雇主要求白领雇员在公共假期工作是极不寻常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加班费通常为正常工资的200%。一般来说,周末的公共假期不会结转到下一个工作日。
丹麦的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包括优秀的国家健康保险和规定、失业保险、儿童津贴、父母福利、残疾福利、国家养老金等。
提供私人健康保险计划。然而,由于丹麦的国家卫生系统被广泛认为提供了出色的覆盖率,因此这并不像在其他国家那样被视为如此重要的好处。
大多数附带福利需要纳税。
丹麦雇主被视为促进福利和提供灵活工作环境的领导者。
来自北欧国家、瑞士、欧盟(EU)和欧洲经济地区(EEA)的公民有权在丹麦生活和工作。但是,如果您是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并打算在丹麦居住超过三个月,则必须申请居留文件。
如果您是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以外国家的公民,您需要在进入丹麦之前申请居留和工作许可。如果您通过家庭团聚、庇护或人道主义理由持有居留许可,则无需工作许可即可在丹麦就业。
有各种计划可以让高技能专业人士快速轻松地在丹麦获得居住和工作许可。工作许可证是根据个人的资格颁发的。在某种程度上,决策将基于丹麦劳动力市场的考虑。这些方案的特别相关的例子是:
快速通道计划:快速通道计划使获得认证的公司可以更快、更轻松地招聘具有特殊资格的外国员工在丹麦工作。
薪酬限制计划:该计划旨在招聘年薪至少为 436,000 丹麦克朗的外籍员工
正面清单: 这概述了丹麦缺乏合格专业人员的熟练职业清单。获得肯定清单中工作的外国雇员可以根据该计划申请丹麦居留和工作许可。
所有到丹麦的新居民都必须通知市政当局(Folkeregistret)。
在丹麦,每个人都有一个个人登记号码。这称为 CPR(中心人员登记)号码。在与丹麦当局沟通时,CPR 号码是必不可少的。这对于解决税收和社会保障问题尤为重要。
编号 |
场合 |
日期 |
1. |
元旦 |
1月1日 |
2. |
星期四濯足 |
4月14日 |
3. |
耶稣受难日 |
4月15日 |
4. |
复活节星期一 |
4月18日 |
5. |
劳动节 |
5月1日 |
6. |
一般祈祷日 |
5月13日 |
7. |
耶稣升天节 |
5月26日 |
8. |
圣灵降临节 |
6月6日 |
9. |
圣诞节 |
12月25日 |
10. |
节礼日 |
十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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