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于2024年5月9日发布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第二号修改单,此次修改单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此卫生标准主要有四大表单,其中三个为不同状态种类的化学物质在工作环境中的暴露限值,另一个则为不同化学品在作业人员体检时对应的生理指标。






这两次修改单主要对表1和表4内容进行了更正与新增:
1、在表1中修改化合物“苯”的OELs数值
2、在表1中新增化合物“乙草胺”
3、在表4中新增化合物“三甲基氯化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