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上海市应急管理事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和华东理工大学共同起草了《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DB 31/T 1468—2024)(以下简称《规范》)。此规范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在上海市,万余家规模以上的工贸企业使用大量、分布广泛且种类繁多的危险化学品。然而,其中部分企业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且从业人员在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方面存在不足。目前通用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对于这些工贸企业来说,既不够针对性也缺乏适应性。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指导措施,帮助这些企业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事故,并提升从业者的安全防范能力。而《规范》的出现则填补了本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的空白。

新规范主要突出“全”,“细”,“实”,“精”四大特点。
《规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求,涵盖采购、装卸、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和应急管理等方面。这为规范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提供了详尽的参考。
《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总体要求中提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在使用要求中提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登录报送,细化了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工贸企业中既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厂房、仓库、罐区等场所,会存在未经设计或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规范》从实用性角度出发,提出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的要求,以降低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针对甲乙类中间仓库1昼夜储量不易计算和判断的情况,《规范》提出了进一步量化中间仓库最大储量的要求,增强了实际可执行性。
《规范》的制定建立在对上海市工贸企业充分征询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综合了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实践,借鉴了外省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关键环节提出了精准化管理要求,构建了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模式,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提供科学依据,为推进上海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