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预防机制”即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简称“生产法”)规定的、每一个优秀的中国企业必须配备的风险管控、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机制。

企业面对的困难
按照“生产法”中的描述,其含义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企业在实施双重预防机制时,多半都会有一下这些困难或失误:
1、未按要求建立风险点登记台账;
2、未采用合适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
3、风险评价准则不符合要求;
4、风险评价准则不符合要求;
5、风险管控层级设置错误;
6、无法及时告知风险情况。
当然,这些大部分企业面对的困难都是可以顺利解决的!匡腾根据对法律的解读,对各个合作大厂的风险管控实践,得到了充分的双重预防机制的配置经验以及完整健全的双重预防机制产品。产品核心功能可以大体概括为六大方面:
1、风险点识别;
2、危险源辨识;
3、风险评价分级;
4、风险风险分级管控;
5、风险四色图;
6、风险告知。



针对风险分级管控,需要遵循一个合适、正确且高效的统一标准,才能得到有效的风险降低的效果。为此,匡腾风险管控系统默认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_13861-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等对风险点进行危险源辨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