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消防处罚新规》自2025年11月9日,随着全国消防日的进行,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体系进行了系统优化,细化了处罚等级和适用条件,突出“处罚有据、宽严有度”的原则。
一、处罚体系更加灵活、明确
新规在原有处罚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违法行为认定标准,明确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整改态度等因素相对应。
不再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做到责罚相当、分类施治。
积极整改、主动消除隐患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二、统一标准,确保执法公平
新规对消防执法尺度进行了统一规定,对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行为性质、危害后果等设置了统一的量化标准。
这意味着今后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处罚将更加规范,避免“同案不同罚”,确保执法公正与透明。
三、六种情形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具备悔改意愿或积极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新规明确了六种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
2.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3.有立功表现的;
4.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5.自行停止违法行为的;
6.其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的情形。
四、六种情形将从重处罚
对于主观恶意明显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新规明确六类从重处罚情形:
1.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
2.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
3.拒不整改或隐瞒违法事实的;
4.妨碍执法、抗拒检查的;
5.违法行为危害性显著的;
6.其他应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
五、违法行为划分为五个等级
针对53类重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新规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五个等级:
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特别恶劣。
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处罚幅度,量化标准更为明确,为执法人员和单位自查自纠提供了参考依据。
六、明确53类重点违法行为
新规重点关注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现场、仓储物流、易燃易爆企业等高风险领域,共列出53种重点消防违法行为,作为日常执法和专项整治的重点监管对象。
七、轻微违法可不予处罚
若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行为人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实际危险后果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这一规定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导向,鼓励主动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总结
新版《消防处罚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消防执法工作进入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它既提高了违法成本,也为守法经营、主动整改的单位提供了制度激励。
总体目标是通过依法惩戒与制度引导,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社会整体防火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