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奥泰康
9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建议的答复》为之前的集采相关问题作出答复。
而在此前8月24日,医保函〔2022〕159号国家医保局还指出,在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由医疗机构根据历史使用量,结合临床使用情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确定需求量。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013号建议的答复》
并根据临床使用特征、市场竞争格局和中选企业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带量比例,在集中带量采购之外留出一定市场,为创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空间。
而受上一次文件的影响大家都以为医疗器械会纳入集采,但是此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如今已做出了回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2〕147号
本次报告为9月3日所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据《答复》披露,集中带量采购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大、临床使用较成熟、采购金额较高、市场竞争较充分的医用耗材纳入集采范围,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规则,促使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同时让企业获得明确的市场预期。在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根据历史使用量,结合临床使用情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确定采购量。由于创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尚未成熟、使用量暂时难以预估,尚难以实施带量方式。在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国家医保局会根据临床使用特征、市场竞争格局和中选企业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带量比例,在集中带量采购之外留出一定市场为创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空间。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进一步优化医药集采平台挂网采购规则,实现医疗器械动态挂网,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合理的价格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创新产品。
以下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建议的答复》全文: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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