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亿天价商标侵权案!"郎"酒之争迎来结局!
12月6日,郎酒vs夜郎古酒二审和解,夜郎古的1.96亿天价商标侵权赔偿案迎来转机,四川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双方撤回起诉和上诉。同时,双方的诉讼费也减半收取。
郎酒诉夜郎古酒一审判赔1.96亿
事情的起因,是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郎酒)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夜郎古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左为原告商标,右为被诉行为)
2024年11月7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郎酒公司诉夜郎古酒业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夜郎古酒业等被判赔偿经济损失高达1.96亿元,并要求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带“郎”字,创下了全国商标侵权案件的最高判赔记录。
随后夜郎古酒业发布声明,表示对郎酒主张难以认同,将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夜郎古酒业此前表示:“夜郎古”商标合法存续且与“郎”商标在本质上不存在混淆,“郎”凌驾于“夜郎”的主观认定缺乏逻辑。从法理层面而言,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及判定标准,商标的近似与否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而“夜郎古”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整体外观以及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与商业指向性等方面,均与“郎”商标有着清晰且显著的区别,完全不符合商标侵权判定中关于“商标近似”与“容易导致混淆”的必要条件。
此案一审判决公布后,引起各界广泛热议。不少法律专家对于“夜郎古”与“郎”商标是否容易产生混淆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
曾参与起草《商标法》《专利法》的法律专家认为,在判断商标是否侵权时,一审法官应从商标的外观、发音、含义等多维度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而不能仅仅抓住“郎”。
为何能够成功和解?
11月12日、13日、14日,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和遵义市酒业协会先后发出倡议,呼吁双方放下成见寻求和解之道等。
因为双方有各自的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各自核定使用的商标可能是和解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郎酒和夜郎古酒12月6日共同向四川高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一个撤回上诉,一个撤回起诉。
(双方的商标权利基础)
而撤诉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侵权诉讼过程中要花费大量财力物力,同时对企业的声誉具有不利影响,并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企业面对侵权案件时,先收集权利证据,有条件尽量寻求和解,以免带来更大的损失。
对于是否侵权问题,规范使用夜郎古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侵权,本案中不规范使用夜郎古酒的地方,不能再出现。
所以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中,商标布局至关重要。企业应在创立初期就进行全面深入的商标布局,不仅要注重商标的独特性与显著性,还要充分考虑行业特性、市场趋势以及文化内涵等多方面因素,确保商标能精准定位品牌且不易与他人产生混淆或冲突。
同时,在日常经营中,要严格规范商标使用,定期审查商标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之处,避免因疏忽或误判而陷入商标侵权纠纷。如此,方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效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降低运营风险,为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筑牢根基。
编辑:聚匠知识产权
聚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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