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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科技项目申报一览!自查,你的企业漏报了吗? 江苏、安徽、浙江

近期科技项目申报一览!自查,你的企业漏报了吗? 江苏、安徽、浙江 聚匠知识产权IP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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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5年科技项目申报的关键节点来啦!江苏、安徽、浙江等地一大波高含金量项目正在申报中,成功申报不仅能拿真金白银的补贴,还能拿下权威资质认证。

不过部分项目截止时间只剩半个月,建议企业赶紧对标资质,进行申报!

国家级 

2025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

截止时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在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线下报送以企业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5日至6月25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


(三)我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五)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我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六)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在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线下报送以企业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八)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九)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十)我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我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推荐和复核企业推荐工作。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并结合实际提出佐证材料要求,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请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按照上年度申请认定通知要求,对第六批推荐数量较多但通过率较低的省份,限定第七批推荐数量(另行通知)。同时,也将根据今年第七批推荐和通过率情况,限定明年第八批推荐数量。


(四)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五)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六)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七)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5日至6月25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邮编:100804。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陆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佐证材料纸质件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妥善留存备查,无需报送我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我部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下同)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最终形成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附件

1.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

2.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3.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wps

4.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5月14日


申报通知(点击查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

江苏省 

一、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

截止时间:不设置申报批次,截止时间9月20日18:00

申报通知(点击查看):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苏高企协办〔2025〕1号

二、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截止时间:企业登录“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 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省培育平台企业填报工作于5月12日开始,工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23日

申报通知(点击查看):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中小〔2025〕131号

三、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截止时间:第一批2025年3月28日截止,第二批10月截止,企业可提前做好准备。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认定标准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4)评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②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③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④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四、2025年民营科技企业备案

截止时间:江 苏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网 址 :www.jssmykj.org.c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填报。2025年分三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10月31日

申报通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苏民科协〔2025〕1号

五、202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贯标

截止时间:申请备案企业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jsipp.cn)—一站式管理模块—项目申报—项目列表—贯标备案,进入系统进行备案,备案系统分别于4月、6月、8月、10月开放(每批次系统开放一整个月)。

申报通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苏知办发〔2025〕16号

六、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

截止时间:各设区市科技局统一于2025年6月15日前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申报通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苏生力〔2025〕41号


安徽省 

一、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

01 安徽省

截止时间:第一批2025年5月16日;第二批2025年7月16日;第三批2025年9月16日

申报通知(点击查看):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02 合肥市

截止时间:第一批4月3日,第二批6月6日,第三批8月1日。

二、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截止时间:2013年至2022年(含)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参加本次复核。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加本次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采取线上填报方式。企业自愿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5月16日至6月26日开放)提交复核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可参考往年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自定佐证材料清单)。提交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的企业,视为完成本年度信息更新。

申报通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三、2025第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截止时间:首台套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有关文件,并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请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5月28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通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四、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

截止时间:系统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12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9日24时,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12日24时,市级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17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通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 

一、2025年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截止时间:全年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目标5000家,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参与自评(不需提交纸质材料),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端口常年开放,请各级经信局继续按季度集中开展评价工作,省经信厅按季度统一公告企业名单。各设区市经信局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6月15日、2025年9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名单行文报送省经信厅。

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二、2025年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登录“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enterprise),点击“跳转登录”,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须点击“企业信息”,进行数据维护并保存。点击“正式申报管理”,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企业基本情况、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上传相关附件。

截止时间:第一批认定“国网”和“地方网”的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均为6月18日,第二批认定“国网”和“地方网”的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均为8月15日。第一批认定未通过企业可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参加第二批认定。

申报通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甬高企认领办〔2025〕2号

三、2025年杭州市第一批工信领域项目申报

01 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 

截止时间: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区、县(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创建评选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公布区、县(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名单的文件报市经信局备案,并填写报送2025年区、县(市)级绿色低碳工厂汇总表。

申报通知:杭州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经信投资〔2025〕33号

02 杭州市滨江区2024年度瞪羚企业

截止时间:企业登录杭州高新区(滨江)瞪羚企业申报管理工作平台(http://218.108.205.61:8888/dlqysb/page/login)进行线上申报。第一批截至2025年5月30日,第二批截至2025年6月30日

申报通知:杭州市滨江区(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瞪羚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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