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在全球的蔓延,我国医疗物资出口量逐步上升在出口质量上严加把控,小编在日常操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与大家共享。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关键点解读:
1,出口方在采购产品一定核实厂家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且对应查询所购产品是否在附表内。
2,出口医疗物资声明中生产批号需要与合格证批次号一致。
3,进口国质量标准按照当地医疗物资对应标准填写(并不是国内标准)
4,产品包装必须搭配合格证及产品信息介绍,核对产品名称是否与注册证一致。
目前全球疫情影响运输及地面,通关等诸多方面,做出口的小伙伴在询价前提前做好相关件数,重量,体积及目的港信息来进行委托询价,因价格浮动较大一般为航司批复为准,建议提前3-4天交货出单,以便能顺利申报留开海关查验时间。
报关单证:
1,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注册证,检测报告,批次报告,合格证及产品照片
2,装箱单,商业发票,销售合同,报关委托书,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3,品牌,型号,成分含量
非医用防护口罩需提供出口非医疗物资声明。

试剂盒:
1,厂家相关医疗资质外还需要通关单及装运前检验检疫(生产企业所注册地海关申请)。
2,核酸类试剂盒还需要单独申请航空非危险品鉴定。
任何关于防疫物资出口事宜可随时在线与我们沟通!

